辱警案 羅文欽律師、審判長火爆交鋒

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報導】 桃園縣議員羅文欽辱警案18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法官當庭播放當天的警方蒐證影帶,逐段檢視當天案發經過,戳破羅說酒醉完全不記得事發經過的說詞。羅辯護律師陳永來和審判長陳柏宇言辭交鋒僵持不下,場面火爆。 羅文欽今年2月20日晚間涉嫌在酒店辱罵臨檢的員警,隔日轄區平鎮警分局長高建源即在羅辦公室主任致電要求下,和駐區督察、分局督察組長3人赴羅服務處,審判長當庭提出勘驗平鎮警分局提供的當天錄音光碟時,未料到有錄音檔的羅當場臉色鐵青皺眉,不時與律師交頭接耳。 光碟清楚錄下羅說當天同行的有數家上市公司董事長,選舉將至、溝通一下就走,要求臨檢警半小時後再回來,卻得不到善意回應,「我民意代表耶!面子、裡子都沒了!」他還說早上打去縣警局,下午卻還無法取得帶隊和硬闖的警察名單,提高音量說:「5月分總質詢大家見啦!」強調自己是先禮後兵,不然早翻桌丟杯了。 公訴檢察官據此認為羅案發當天意識清楚,並無羅前次開庭所證稱酒醉到全都不記得情事,甚至還對帶隊臨檢的平鎮警分局警備隊長許傳灶直屬長官施壓,以干預案情,足見羅並無悔意。羅的辯護律師陳永來,則針對羅推警幾下與審判長相爭不下,陳永來被審判長陳柏宇指責「勘驗認真點」,埋下雙方言語衝突導火線。 陳又因聲請傳喚5位與羅同行友人作證,審判長以與待證事實無關且有臨檢光碟為由拒絕,在陳堅持下,審判長提高音量說證人不具醫療專業且警身著制服,怎能證明事發時警胸口沒傷?陳要求審判長降低音量,審判長說:「誰一直跳針?我尊重你是辯護人」陳永來回說:「我尊重你是法官」審判長說:「是我有指揮訴訟權,還是你有指揮訴訟權?」場面火爆。 公訴檢察官則以告訴人許傳兆並無要求一分一毫,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責任,聲請將許以證人身分傳喚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