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三方向補破網 公開收購增樂陞條款

金管會三方向補破網 公開收購增樂陞條款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除召開兆豐案秘密會議外,還要求金管會進行樂陞案專案報告,針對樂陞案所引起的公開收購程序疑慮,金管會今(29)日向財委會報告最新修法進度,包括必須提撥履約保證、參與應賣的股東可以反悔取消應賣以及增加董事會必須負起公開收購相關重要訊息的查證責任,希望從強化制度、保護投資人以及增加公司相關責任等三面向「補破網」。 樂陞科技公開收購在條件成就之後卻發生款項沒有匯入而違約交割的幾乎形同詐騙案件事件,對此除檢調單位介入調查樂陞科技責任,負責人許金龍更因此恐將召開第三度羈押庭。 而金管會今日也赴立院進行專案報告,針對樂陞股票公開收購無法完成交割,金管會提交給財委會書面報告表示,金管會已朝三大面向處理,首先、盡全力保障投資人權益;其次、嚴辦相關涉及證券詐欺及不法交易,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以及,檢討公開收購制度。 而根據昨日出爐的最新公開收購規範顯示,金管會已經修法加入「樂陞條款」,包括為了確認公開收購人有足夠資金完成公開收購,公開收購前須先由具有證券承銷商資格的財務顧問、或是簽證會計師出具公開收購人具履行支付收購能力的確認書,或者必須由金融機構提供履約保證,才可以進行公開收購。 此外,修法也強化被收購公司董事會及審議委員會,必須對公開收購重要資訊的查證責任,且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公開收購支付對價的時間不可延長或變更。 最重要的是修法也將讓參與應賣(願意將手中股票出售給收購人者),在收購人尚未把收購股款匯入前,參與應賣的投資人將可以擁有撤銷應賣的權利,且受委任機構也必須設立專戶辦理款券收付且專款專用,並限制近一年受到主管機關糾正的證券承銷商,除已改善並獲主管機關核准外,不得擔任公開收購的受委任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