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以德國為例, 司法改革要先有轉型正義

黃帝穎:以德國為例, 司法改革要先有轉型正義

針對司法改革,政府召開數場司改國是會議,目前司法改革必須要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轉型正義和司法改革息息相關,如果司法院想將審判制度改為德國的「參審制」,必須先師法德國兩次轉型正義的工程,過去曾為黨國和政治服務,迫害人權的司法人員必須要被究責和撤換,人民才有可能重新信任司法。 現在司法最大的問題是,民調發現,八成人民都不相信司法,這對台灣的民主政治來說是很嚴重的問題。因為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是三權分立,不可能要解決紛爭的單位竟然是完全不被大家信任,當國會立法和行政有爭端的同時,也是要透過司法制度來解決和仲裁 ,如果國家有八成人民不相信司法,那麼,這個國家的民主是脆弱的,所以要重建信任,就要徹底改變審判制度。 目前司法界的爭議聚焦在審判制度的改革,司法院有意要走向德國的「參審制」,而社會上有很多聲音認為台灣需要效法美國的「陪審制」。 迫害人權的司法人員應撤職 像德國就是採取參審制,不過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是,德國在針對納粹和東德兩次轉型正義中,法官結構徹底改變,徹徹底底,大是大非,德國找出有哪些法官、軍官、警察,曾經當過威權體制打手迫害人民權益的,全面究責,當過東德法官的也一律免職。德國靠著重建法官的審判制度,才讓人民重新相信:現在的司法人員有受過民主法治教育,跟威權世代的司法人員已經有所不同。 反觀台灣,從威權到民主的期間,司法人員沒經過這樣轉型正義的過程,曾經迫害人權、當國民黨打手的司法人員都還在體制內。民主化過程中,國會已經全面改選、總統也直選,行政體系民主化了,但是司法體系卻沒經過淘汰 。 以「九月政爭」為例,當初黃世銘幫馬英九當打手,做政治鬥爭,結果被判刑了,黃世銘卻照樣用檢察官身份退休,現在每個月可領十七萬的退休金。這件事情對全國的檢察官產生一個提醒作用,就是在告訴司法人員說「為黨國服務會有好下場,因為黨國會保護自己」。 如果司法院要推參審制,必須將德國的整套脈絡搞清楚,司法改革不可能沒有前面轉型正義的過程。以目前司法院的立場來看,已經失去開司改國是會議的功能,因為司法院已有既定立場,這讓許多主張陪審制的法律人士,和政府的想法很難達成一致。 人民作主「落實民主、補正公投法」。圖/郭文宏 轉型正義要溯及既往 轉型正義就是該「溯及既往」突破時效,沒辦法突破時效,就沒有正義了。德國有一個判例,一名納粹老兵過去在集中營外擔任駐衛士兵,他的辯護律師在法庭上說,他不知道毒氣室的存在因此不該追究他責任。但是德國的轉型正義教育做得很徹底,該名老兵自己當庭對家屬道歉,表示他確實集中營外面負責看守工作,也知道裡面在殺人,他在94歲時被判刑,關出來已經是99歲,這就是突破時效。如果按照刑法,追訴期早就已經過了,法治人權教育就是要告訴大家,當獨裁者的打手就是不對的。 民間也有些聲音,甚至是有些法官都支持像美國的陪審制度,這也是一個重建信任的方式。因為陪審制等於就是將法官認定事實的權限拉到陪審團,變成人民決定,這樣一來黨國法官威力就不再了。因為事實是人民認定的,也可以解決恐龍法官判決和社會觀感及認知嚴重脫節的問題,甚至是解決法官檢察官被買通等問題,這樣就能對司法審判結構產生徹底的改變,是一個比較快的方法。 有些大方向的問題,不需要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上決議,就可以直接去做的。例如去年通過廢除特偵組的決議,這是與國際接軌非常重要的關鍵,美國在1999年就廢除,南韓也2013年廢除,事實上現在國際間沒有這種機制。司改國是會議要處理的,是需要經過社會討論的議題,例如審判制度的改變。 如果司法公開透明,其實也不需要經過司改國是會議討論。美國已經有很多法庭電視台,可以看法庭直播一些案件的審判過程。當人民可以很輕易去檢驗國家權力的行使,第一他們可以負責,第二是人民比較容易信任。像是現在國會直播就是一大進步,接下來就要看司法權不能也公開透明,雖然有很多法官檢察官都反對, 但這是考驗新政府的改革的魄力。 【本文取材自民報文化雜誌雙月刊】 2017年/第18期(五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