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白目」的公僕早日「明白」

自由時報6月11日A10報導,七年前,蕭曉玲因反對前臺北市長郝龍斌「一綱一本」政策,遭校方解聘;但前年監察院公布調查結果,對中山國中、北市教育局及教育部提出糾正,認為解聘過程有重大瑕疵,建議撤銷處分、回復教職。該案迄今未獲解決,蕭老師6月10日上午到臺北市政府擊鼓申冤,強烈要求市府還她公道,恢復其清譽。對此,市長柯文哲表示,將重啟調查。 今年5月出版《明白 ― 蒙冤十八年 人權奮鬥史》(譚民淵等合著)的出版序指出,「大人!冤枉阿~」古時百姓攔路喊冤、上告青天的場景,如今變成行政、民事、刑事各種管道的救濟;然而不變的是高高在上的「大人」依舊高高在上。人民的冤案依舊在發生,人民的痛苦仍然沒解決!「大人」是古代名詞,在現代,他們的代名詞是「恐龍」或是「無良公僕」。 該出版序又指出,法與稅,罪與罰,最嚴重的人權侵害往往來自司法和稅務。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說,國家給人民兩大痛苦,第一是刑法,會被關在監獄;另一個就是拔毛,也就是課稅。太極門冤案卻同時遭遇了這兩大痛苦,而且凌遲人民至今已18年,還無法解脫。 近年來,國內多起社會矚目案件,包括蘇建和案、江國慶案、洪仲丘案、大埔強制徵收案、華光社區迫遷案、太極門案、蕭曉玲案等,這些案件涉及生命權、生存權、工作權、自由權與財產權等人權問題。當政府權力的傲慢、官僚的偏見,政府違法造成人民的冤案如何解決呢?只有強化自由民主體制,多數公民站出來發聲,讓「自目」的公僕早日「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