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頂新案辯護?黃瑞明:因為是既存客戶…

為頂新案辯護?黃瑞明:因為是既存客戶…

立法院今(19)日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瑞明進行人事審查,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詢問時提及黃瑞明所任職的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曾在「頂新混油案」中為頂新辯護,質疑他政商關係複雜,對此黃瑞明表示,自己任職事務所為101大樓法律顧問,因這層關係而為他們打這場官司。 盧秀燕詢問黃瑞明,過去曾擔任「民進黨一大堆的顧問職」,是民進黨重要支持者,加上他在擔任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要求所內律師尊重倫理與高道德標準,多參與公益活動,還在所內成立「社會責任委員會」,「但是貴律師事務所所接的案子,一般民眾都反對耶,『頂新案』」。 「頂新案當時造成國內人民身心健康重大影響,人民求償無門,許多律師出來幫人民義務打官司,到現在責任還沒有辦法釐清,人民沒有辦法獲得賠償。結果貴律師事務所,你身為董監事、合夥人,你居然因為頂新花了一大筆錢,請貴律師事務所打官司,請問你們承接這個案件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尊重倫理與高道德標準?」盧秀燕提高聲量。 黃瑞明表示,在民進黨內,事實上他只當過「仲裁委員」,沒有當過顧問或是其他黨內職位,「仲裁委員是對於他們黨內內部,機關與機關、機關與個人之間有爭議的時候,我就這個爭議事項進行仲裁,民進黨本身也要求這個職務必須中立」,他強調自己是以中立身份來參與民進黨的事務,並沒有從事政治活動。 「至於頂新案是這樣,他的社會形象怎麼樣,無法切實…,但是律師在接案件的時候,我們的道德標準,最重要的是接任何案,我們必須要嚴守道德標準….」盧秀燕打斷他:「那你們怎麼不是去幫民眾求償打官司?而是接了頂新很多的錢,去幫他們打官司?」 黃瑞明說:「其實是因為這樣,頂新在發生混油案之前是101大樓的董事,在前一個工作上,他是我們一個既存客戶,今天我們的客戶發生了這樣一個案件,我們衡量過,我們只是在法律層面上幫他這個忙….」「你們這麼『惜情』,既存的客戶這麼『惜情』,那未來會不會影響你大法官職務的執行呢?」盧秀燕問。 「當然不會當然不會,因為就算是我們在接任頂新混油案,我們跟他們也是有保持客戶與律師之間的一個距離….」「你這方面最好要好好說明厚。最後一個問題….」盧秀燕不讓他講完,隨即把話題帶往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