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週休二日條款」立院初審過關 最快明年元旦實施

勞工「週休二日條款」立院初審過關 最快明年元旦實施

趕在五一勞動節前夕,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30)日審查《勞基法》修正草案,儘管行政院版本今未排入立院委員會審查,但在朝野立委支持下,仍通過將目前法定工時由雙周84小時,縮短至單周工時40小時,亦即所謂「週休二日條款」獲得過關,形同全面實施周休二日,若朝野無異議,最快5月15日即可三讀,同時最快明年元旦實施。 目前我國公務員已於2001年實施周休二日,而現行《勞基法》則規定,法定工時為雙週84小時,加班上限每月46小時。在《勞基法》修正草案中,朝野立委達成共識,將法定工時降為每週40小時,讓勞工也與公務員同樣能夠有週休二日,若可以順利通過,等於落後15年之後,勞工才取得與公務員同樣的工時待遇。 儘管行政院版未及送入委員會審查,但今朝野立委共有12項提案,在協調後除通過將法定工時縮減外,另外僱主未置備出勤紀錄罰則,由現行可處2到30萬元罰鍰,提高到9到45萬元罰鍰。 今日通過初審的修正草案內容還包括:僱主應備勞工的出勤記錄,且必須保存5年,勞工向僱主申請出勤記錄副本或影本時,僱主不可拒絕。同時也納入勞工家庭照顧需要,允許勞工在不變更每日正常工時下,在一小時範圍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時間,同時也通過縮短工時將於明年元旦起實施。 至於行政院版修正草案,雖然將勞工週工時上限由兩週84小時調降至單週40小時,但同時將加班時數上限延長,朝野立委普遍表態反對,認為是變相將工作時數補回。衛環委員會召委趙天麟更批評政院版草案,降工時而增加加班時數的作法是「朝三暮四、把勞工當猴子耍」。 而行政院版本要將現行法定每月加班時數上限由46小時提高到54小時的修法方向,今立委並未提案,預期在明立院院會逕付二讀後與立院版本併案協商。但今國民黨立委江惠貞、林鴻池、民進黨立委劉建國都表達反對,認為是為德不卒。未來行政院版本草案可能將直接送交朝野協商併案,或擇日送交委員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