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為什麽需要黨產?

中國國民黨為什麽需要黨產?

中國國民黨自從敗逃台灣以來,四、五十年間,從一個外來的「窮光蛋」政黨,蛻變成一個執政的「暴發戶」政黨,大家都知道,靠的無非就是巧取豪奪而來的鉅額黨產,現在被稱為「不當黨產」。但是大家可能比較不去深思,國民黨當初又不是想在台灣轉行經商,為什麽需要大筆黨產? 幾年前,一位朋友的朋友的父親過世,留下一房間的舊書和雜誌,大部份是台灣在戒嚴年代的禁書,老共或香港出版的不少,柏楊、李敖的也有,更多的是各式各樣的「黨外雜誌」,每一種從創刊號到被查封的那期為止,完整無缺,有如進到禁書的圖書館。令人好奇的是,誰會對禁書如此著迷、而且也不怕被人告密「窩藏」禁書?一問之下才知道,那位前輩生前任職於「調查局」,專門負責過濾言論市場的「污染」,所以才完整蒐集了這些「不良讀物」,本來可能是要做為「思想犯」的犯罪証物的,結果反而為台灣經歷的獨裁統治留下昭昭證據。只不過時至今日,兒女沒有興趣「概括承受」這批史料,我朋友知道我一定求之不得,所以就選了黃道吉日全部搬來我家,供我退休後打發時日。 最近在書堆中翻出一本1981年洪崧雄先生自行出版的自傳,取名《孤忠淚》。封面高掛一顆「黨徽」?還是「國徽」?恕我無法分辨;內頁先是一張「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獎章証書」以及「總裁遺訓」,然後列出他從21歲加入中國國民黨之後,18年來擔任過的13項黨職;再來是「名政論家陶百川先生之政治格言:國家興亡政理六大條」,旁邊是作者全家大小和陶百川夫婦的合照,然後才是「自序」、進入內文。奇怪,這樣的「正藍旗」著作也會被調查局盯上?等我讀完全書,才恍然大悟;原來作者是一位忠貞黨員,全書卻舉証歷歷、大爆國民黨地方黨部勾結地痞的不堪內幕,尤其是黨部高幹在民意代表提名作業時的貪贜枉法、誣陷忠良,作者義憤填膺、嫉惡如仇,屢次向中央黨部組工會、秘書長檢舉,又向監委投訴,卻如螳臂擋車,滿腹辛酸只能化做文字。但就調查局而言,顯然自己人的一句自白,勝過黨外人士的十句咒罵,豈能不驚? (作者提供) 但這本書最令我「驚喜」的發現,不是國民黨的傾軋內鬥、勾結地痞,而是提到國民黨在台北市的賄選事跡,還包括作者親身的參與。例如:1977年第三屆台北市議員的選舉,作者正擔任台北市某區黨部的常委、兼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主任,在舉辦黨內登記時,某現任議員來請他幫忙競選,「一面把手提箱打開,拿出一大把鈔票想交給我」;1981年第四屆議員選舉時,國民黨內提名的某現任議員「在一次分部會議中,公開告訴與會同志,他這個議員是用錢買來的」;再有1980年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中,黨中央要古亭區黨部支持報備競選的洪文棟,「因為古亭區這15個里的黨員少,低收入佔多數,每次投票率也偏低,所以要洪同志花錢爭取選票,可以減少黨外在該地區的得票數,此乃黨部一舉兩得的做法。…... 針對這個區進行佈署,事先找好目標,時候一到,全面撒鈔票換選票...…」,結果在投票前兩天,「區黨部突然不顧黨德、食言而肥,使得洪同志…... 花費最多的錢,再經由黨部的破壞,竟告落選」。 令人大惑不解的是,作者對黨內幹部貪贜枉法、言而無信,表現出深惡痛絕,但對選時撒錢買票的情事,似乎視為理所當然、不以為意。但事實上,賄選對民主政治的傷害遠大於貪官污吏,因為民主政治的用意就在用選票選賢與能,而不是用鈔票買下政權;買來的政權必定會滋生、縱容更嚴重的貪腐。這應是作者長期接受國民黨的專制教育,對理解民主政治的盲點。再者,書中「人事時地物」無一不具備,而且明顯違反《刑法》第六章「妨害投票罪」,奇怪的是調查局明明對這本書有所掌握,何以裝聾作啞、不加理睬,也不通報檢察機關,這如果不是為了包庇、或甚至聽命於執政的國民黨,我們找不出其他合理的解釋。 這本書也令我想起自己藏書裡的另外兩本著作,都是有關中國國民黨過去的賄選醜聞。一本是邱家洪的《打造亮麗人生:邱家洪回憶錄》(2007),另一本是詹碧霞的《買票懺悔錄》(1999),這兩本的出版都在解嚴之後,逃過被調查局列入「黑名單」的命運。 (作者提供) 邱家洪與洪崧雄都出生彰化鄉下,都在青年時期就進入國民黨的黨務系統,從基層爬起,但一個用「孤忠淚」自況、另一個卻用「亮麗」形容人生,差異就在邱家洪早早就利用1973年國民黨推動的「黨政交流」管道,跳脫黨職、進入公職,開創了一個不同人生。不過在他前半段的黨職生涯中,擔任「伸港鄉民眾服務分社」幹事,卻也留下了一段國民黨賄選的鐵証。依他親身參與的經驗:「第五屆縣議員選舉,1961年1月15日投票,輔選的責任落在伸港區黨部的肩膀上,...…周天啟是現任議長,卻長年住在彰化市,有二奶相伴,又時常來往日本經商,放著豪華的住宅與風韻已逝的元配夫人不管,...…國民黨皇帝不急急死太監,勞師動眾找人為他抬轎、花錢替他助選。…...投票前四天,周天啟終於回來,…...當夜一部小卡車進來,從車上搬下7個裝稻榖的麻袋,…...袁主任、柯鄉長、周天啟和我四人將麻袋解開,裡面裝的並非稻榖、而是鈔票,一律拾圓券,這是買票錢…...。柯武通知助選員和樁腳,各帶選舉人名冊來領錢,凡是有把握買得到票的選民一律造冊,按人數給樁腳買票錢,由我核對名冊、柯武親自付款。到天亮,七麻袋的鈔票發光光,不足的數額請黨部再送錢來。」之後還有幾段談到有效買票的撇步,像是樁腳拿了錢想私吞的話,必須跟監,選民拿了錢不去投票的話,必須取走身分証代投。這些細節於此不再贅述,以免壞了讀者自行閱讀的興緻。 至於詹碧霞的書因為書名聳動,一出版就被我們這些愛揭國民黨瘡疤的人,視為必讀的經典。她從1970年到1994年在台北縣各鄉鎮,擔任國民黨基層區黨部書記,「像一條狗,最真實、最直接地做票、買票、和黑道掛勾,是直營直銷第一線推銷員。…...幹那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是實際地操盤作業的當事人」。關於做票,她說:「我實際參與做票是在1974年立委補選…...」,過程精彩萬分;但我們更關心的是買票,她這樣說:「五、六十年代後的各項選舉,直截了當以新台幣向選民下手,...…我從1983年在三芝黨部任書記,開始直接參與買票陣容。我請前任鄉長楊先生與候選人林某接洽,取得專款後,再協調名單,各村各鄰由區黨分部常委書記領取,直接下到選民家戶。...…1987年立委選舉,我在八里鄉黨部操盤,經營責任區的立委為板橋的郭性候選人。區常委林清洋先生與郭性候選人接觸,取得專款,一部分由林清洋操盤外,其餘由我親自下注。」類似的情節在書中一再上演,作者還教我們:「在國民黨的圈子裡,沒有人會說買票,只說『洗』、『洗了沒』」? 值得強調的是,這三位作者不是一般人,更不是民進黨或主張台獨人士,想要誇大其詞詆毀國民黨,正相反,他們都是貨真價實的國民黨基層黨工,所敘述的都是自己親身的買票經歷,所言絕無可疑之處。我們也相信他們絕非是少數特例,不能代表其他地區的基層黨工,因為他們所舉報的事例,包含了都會區的台北市與偏鄉的彰化縣與北海岸,也涵蓋了中央與地方的各級選舉,可見買票惡習根本是全方位的存在。我們更相信,儘管以上三本書都是在「講古」,但他們所指陳的現象,絕不限於那個一黨獨大的年代,其實國民黨暗中包庇賄選、縱容買票,從未真正罷休。 幾十年來國民黨為了鞏固獨裁政權,不惜以金錢來污染人心、敗壞倫理,以買票來顛覆民主價值,以致台灣竟然出現「買票文化」一詞,買票成了台灣文化的一部分,何等可恥。坊間有一本《買來的政權:台灣選舉文化觀察》(2014),依據「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羅列2009年至2014年間被判定「賄選」與「當選無效」的案件,上至立委、議長、縣市長等、下至鄉鎮市民代表、農漁會總幹事等,共有220件、300多人判刑確定,而其中80% 以上都是中國國民黨籍,若再加上掩人耳目改掛無黨籍者,恐怕比率高達95%。或許覺得每年平均不到50件,還好啦!但這只是「運氣不好」或「技術太差」被逮到的數目,其他沒被發現或証據不足的情事,更不知凡幾。 去年自立法院通過《不當黨產處置條例》,並隨即據以成立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許多人都說這是蔡政府執政以來的最大「亮點」,追討黨產的行動可謂劍及履及、成效卓著。如果要吹毛求疵的話,唯一讓人覺得稍有不足的地方,在於「黨產會」只專注於追查國民黨黨產「從何處來」,但未能同時釐清這些黨產「往何處去」,以致對國民黨的批判只限於不當「歛財」。但其實國民黨的罪過不只是累積巨額黨產而已,更可惡的是他掠取公產或私產之後,再用這些不義之財從事買票賄選,以不公平的手段鞏固政權,達到「攬權」的目的。這種「以錢攬權,以權養錢」的惡性循環,才是黨產所以謂「不當」的完整理由,不可不察。 (本文轉載自【綠色逗陣】中國國民黨為什麽需要黨產?)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