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命運何太殊:丘家三傑人生悲喜劇

本是同根生,命運何太殊:丘家三傑人生悲喜劇

1950年5月8日中午,台灣高等法院發生一起墜樓自殺命案。死者是年僅19歲的台大一年級學生丘宏仁。這是筆者已知,1950年代發生在司法大廈(位於台北市重慶南路,總統府附近,現為國定古蹟)的三起自殺案件的第一件。 仇家趁火打劫,兒子當了犧牲品 筆者根據《中央日報》報導,還原脈絡如下:丘宏仁是因涉及內亂罪受審。原被羈押,後由姨母劉楊女士擔保,有了保釋機會。但在開審判庭當天,劉楊忽然到庭,「聲稱作保後過於麻煩,要求退保」,並說明其原因。庭上乃諭令丘宏仁還押。正要簽押時,丘大喊:「我要自殺!」並從窗口躍下,當場重傷,送醫不治。 這起案件疑點重重。為何劉楊女士在作保後,會覺得「過於麻煩」而退保?該報並未說明,但根據丘宏義(丘宏仁之弟)日後的憶述,其父「不幸牽涉入台灣的政治」,其兄是「這場鬥爭中的犧牲者」,可見劉楊應是受到強大的壓力而退保;也可見丘宏仁的「內亂案」,和白色恐怖許多「叛亂案」一樣,內情很不單純。不過要理解丘宏仁為何尋死,還得從他的個人遭遇推敲探微。 事實上,丘宏仁這次「內亂案」是二進宮。前一年(1949)的「四六事件」,他就坐牢好幾個月,當時是成功中學高三生。兩年入獄兩次,而且都跟政治案件有關,這種情形在白色恐怖並不多見,對丘宏仁當然是不小的打擊。在四六事件和丘宏仁同房的難友陳琴(台大學生),日後回憶這段往事,仍對丘宏仁「稚嫩驚恐的表情」歷歷在目。 值得一提的是,四六事件主要是抓大學生,以師院(今台師大)為主,其次是台大;但也有兩名中學生,一是建中的張光直,一是成功的丘宏仁。依常理看,陳誠當局會在大學生之外,額外抓這兩名中學生,針對性不言可喻。張光直日後在其回憶錄直言,丘宏仁「年紀最輕,做事很慢,不像是共產黨延攬的人才。他父親丘漢平是福建省立法委員,大概是得罪了人,所以大兒子被牽扯下獄。」換句話說,丘家很可能是被仇家趁火打劫,導致丘宏仁無辜被捕;也因為無辜,才會「稚嫩驚恐」,跟其他有犧牲準備(不論入獄或赴死)的左翼青年不同。 丘漢平(1904-1990)是福建海澄人,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他不只是立法委員,而且是著名法學家(精研羅馬法),當過律師、教授(暨南、東吳、交通等大學)、福建省財政廳長;創辦過華僑中學、仰光中學、華海中學、福建大學;著述之豐更不在話下,涵蓋法商歷史、古今中外。這些經歷和大部分著作,都完成於他45歲(1949)來台之前,可見其知識力充沛、活動力驚人。至於是哪一點得罪了人?就不得而知了。 丘宏仁初進宮,進了人間地獄 從張光直的憶述可知,丘宏仁先被抓到第一分局,隔天送往東本願寺(張光直誤記為西本願寺)初步偵訊;然後關進台北監獄,羈押三、四個月,最後和張光直在台北地方法院受審。法官告訴他們:「我們調查的結果,都知道你們不是共產黨。但是你們的思想都有問題,所以現在不能放你們出去。你們還要經過一段訓練時間,這段時間的長久,要看你們的行為來決定。」幾十年後我們了解,法官這些拐彎抹角的話,講白了,就是他們無罪,但是要被「感訓」。 果然,張光直先還押東本願寺,關了三、四個月;再移監內湖新生總隊,預定送綠島感訓,但在送綠島前獲釋。至於丘宏仁,張光直再也沒見過他。筆者推測,應是張父透過有力關係營救出來,這樣他才能在出獄後立刻考進台大。當時蔣經國還沒管到台灣的特務系統,只要找對人施壓,可逼陳誠放人,這也是作為白色恐怖序幕的四六事件「來得急、去得快」的關鍵因素。 張光直形容東本願寺是「人間地獄」,他聽聞的刑求包括疲勞轟炸、灌辣椒水、老虎凳、吊打(把人雙手反綁,吊起來用皮鞭抽打)、打電話(對女人乳頭或男人陰莖電刑)等。事實上,東本願寺的恐怖不只如此。不過張光直和丘宏仁都沒被刑,只是天天上手銬、蒙眼睛、躺在擁擠的榻榻米上,大小便都在牢裡解決,一天只吃一顆饅頭,此外不准動也不准講話。 丘宏仁二進宮,進了活殭屍監獄 到了台北監獄,這群青年的待遇比較改善,但牢房仍然擁擠,日子百無聊賴,除了面壁看牆,就是想辦法苦中作樂。這是丘宏仁第一次坐牢經驗。第二次坐牢,在當時審檢不分隸的年代,應該還是關在台北監獄。不過他被以內亂罪起訴,不像第一次是純羈押,是否還能「苦中作樂」,不無疑問。 大約同時,台獨案的黃紀男和二二八案的鍾逸人也被囚於台北監獄。黃紀男回憶,這裡的犯人,「隨時都飢腸轆轆」;鍾逸人說:「主食的米被(獄方)盜去五分之三,代以臭地瓜飯…整天在監房裡輾轉呼飢嚎餓的囚徒們,大多雙眼凹陷、骨瘦如柴,在微光下彷彿面對著一群活殭屍,真是令人怵目驚心。」 鍾逸人下面這段描述,令人頭皮發麻:「一些比較年輕、食欲旺盛、熬不住飢餓之苦的,便用自己身上僅有的衣物巴結外役,多要開水加鹽巴,猛飲充飢…於是每個人便漸漸地水腫肥脹,慢慢地發福…不久這些發福的年輕人,反而一個又一個被抬到病房,在那裡快即半月、慢即一個月後,都將以發福症解脫苦海…聽說凡患過這種發福症――腎臟病,解脫苦海的人,最後全身都會散發出一種難聞的臭味,因此整棟病房都必須用濃烈的『煤溜油酚液』消毒。」 這些細節的拼湊,或許有助於了解丘宏仁自殺之謎:年紀輕輕,即無辜被捕,兩年密集入獄。第一次關過「人間地獄」,第二次關過「活殭屍監獄」;而且內亂是刑法的重罪,最少七年起跳。花樣青春如此變色,人生幾無未來可言。這名大學生竟以身殉,向加諸他本人和家人的政治迫害,做最沉痛的抗議。 也許是丘宏仁之死,讓丘家的政敵鬆手,丘家總算從這場政治災難及時脫身。所謂「及時」,是因為丘宏仁死於判刑之前,沒有烙上蔣家的「叛亂」罪印,來不及成為政治犯。以白色恐怖無數例子來看,一旦丘宏仁成了政治犯,丘家勢必被邊緣化,被長期監視、刁難、排擠;其父或許還能保住立委飯碗,但其大弟、二弟,不太可能有輝煌的發展。 丘宏義、丘宏達,馳名國際學術界 丘宏仁的弟弟,一位是丘宏義,一位是丘宏達。或許是遺傳到父親的將才,這三兄弟都讀到台大。丘宏義,1955年畢業於台大物理系,赴美留學,取得康乃爾大學物理博士學位,並在大師濟濟的「普林斯頓高等研究院」做博士後研究;因鑽研超新星與中子星,成為國際知名的天文物理學家。1997年退休後,興趣轉到文學與音樂,目前專事寫作翻譯。如果說其兄之死,對他有什麼影響的話,可能就是讓他盡量遠離政治,遠走美國,投入學術研究。 至於丘宏達,角色就複雜多了。他終身不加入國民黨,也無意仕途——這多少是受到其兄之死的影響。但他又有「書生報國」之忱,因此和政治保持若即若離的關係。精心權衡之下,丘宏達乃以「旅美學人」的名士之姿,遠距離「睬政治」。 丘宏達(1936-2011),1958年畢業於台大法律系,赴美留學,取得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學位。1967年回國任教。1971年獲選「十大傑出青年」,同年出任《大學雜誌》名譽社長,社長則是陳少廷。1972年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長後,丘宏達受到重視,兩人在「革新保台」上路線一致。但1974年丘應聘任教馬里蘭大學,此後終身在美國任教。這個生涯規劃(筆者認為是刻意的),讓他只能以客卿身分提供國是意見,否則應該會像同期發跡的魏鏞一樣,被蔣經國羅致參政。 丘宏達是國際法專家,不僅接了其父的學術衣缽(雖然重點不同),而且青出於藍,一度擔任國際法學會(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ILA)世界總會長(1998-2000)。他雖然是統派,卻是忠心耿耿的中華民國擁護者,終身不持美國護照,而且譴責六四屠殺,聲援法輪功。2005年在接受《大紀元》記者專訪時,更直斥「共產黨就是古今中外最大的暴政」。這比起台灣一些打著中華民國旗號、實則傾共媚共的人格分裂者,高下懸殊立判。 政治迫害,剝奪一切美好的想像 丘家三兄弟:丘宏仁的悽慘遭遇,和丘宏義、丘宏達的騰達發展,對比非常鮮明。假設丘宏仁沒被政治迫害,三兄弟的成就在伯仲之間,是合情合理的想像。而白色恐怖是以大批青年為血祭,假使他們沒被政治迫害,台灣躋身先進國家之林,也是合情合理的想像(畢竟國民黨在台統治,有相當程度的劣幣驅逐良幣效果)。然而白色恐怖,剝奪這一切美好的想像。 事實上,丘宏達的對照組不只有丘宏仁,還有他的大學同學陳隆志(兩人都是彭明敏的學生)。陳是國際法大師,學術地位恐怕還在丘之上。早在1967年,32歲的陳隆志就與其恩師、「新港學派」創始人拉斯威爾(Harold D. Lasswell, 1902-1978)合著《Formosa, China and the United Nations : Formosa in the World Community》(台灣、中國與聯合國),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一台一中、人民自決主張,對台獨運動產生深遠影響,真知灼見歷久彌新。然而陳的台獨主張,卻使他成為黑名單,長期無法回台,又和丘宏達的風光來去,形成鮮明對比。設使陳隆志的主張成為外交政策,台灣今日在全球揚眉吐氣,更是合情合理的想像… 當美好的想像被剝奪,只剩冷冰冰的現實時;當優秀的青年大批入獄、赴死或成為黑名單時,台灣的未來性也就被摧毀了。因此直到今天,我們都還在簽收戒嚴統治、白色恐怖的帳單。走筆至此,只能一嘆!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