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亞泥喬事?張景森還原會議過程 證實「原民會沒反對」

幫亞泥喬事?張景森還原會議過程 證實「原民會沒反對」

亞泥礦權展延案,地球公民基金會與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指控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在會議中為亞泥「喬事」,張景森今(20)日透過個人臉書發文說明,反駁此事是「惡意指控」,他也要地球公民基金會成員與立委「三思」,用語也提到「卑鄙手段」逾越社運道德分際。 而在文中他提到,會議是行政院秘書長指示他和政委林萬億召開,當時是通案處理,共24案非針對亞泥,開會最後的結論,是回到「核定礦業用地」做為原基法諮商同意權的起點。亦即以「礦業權設定和新礦業用地核准」時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規定,將礦權展限排除在外。 高潞·以用與環團成員昨天指出,原民會多次以公文(105年1月6日原民土字第1050000825號函)明確表示,「礦業權者申請礦業權設定或展限時,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之規定,應當踐行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之機制」。但是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卻毫不避諱地於亞泥去年11月送審前,主持召開了「研商礦業案件踐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時點會議」。 高潞批評,這次會議結論公然限縮原基法第21條的適用範圍,僅止於新增的礦權與礦業用地,排除既有礦場於礦權展限時必須踐行的諮商同意程序,擺明要為亞泥等舊礦解套。張景森今天發文表示,「昨天有地球公民和立法院高潞委員,以移花接木的方式,影射行政院及本人介入亞泥展限案」,「這種指控相當具有惡意」,他不得不出面說明。 張景森指出,2016年11月7日他和政務委員林萬億共同主持的會議,是經濟部報請行政院召開的會議,起源於該部與原民會的爭議,「並不是我們自行召開」。 為什麼產生爭議呢?張景森解釋,是因為2015年原民會曾與經濟部協調達成共識,礦業開發以「核定礦業用地時」為踐行原基法21條之時點。但2016年原民會卻又兩度函文表示,「礦權展限」亦應踐行諮商同意權。經濟部認為,這已經超過原基法於「使用土地」時踐行諮商同意權之規定,而且涉及礦業法31條政府的巨額賠償問題,故報請行政院召會協商。 張景森繼續提到,行政院秘書長指派林萬億和他主持這項會議。「這項會議處理通案並不是處理個案,當時受影響的展限案有24案」,亞泥當時根本還沒提出申請展限,「故意說這個會議的目的是為亞泥展限案解套,根本是一種誣陷」。 「會議由各相關部會以及院的幕僚單位參加,會議是兩位政委共同主持,不是本人一個人主持。會中經濟部做了一份詳盡的報告,從法制面和產業面,詳細分析問題所在與利弊得失」。 「討論結果也相當具有共識:也就是回到2015年兩個部會當初的共識,在『礦業權設定和新礦業用地核准』時踐行原基法第21條。我記得原民會當場及事後,都沒有對結論表示反對」。 張景森最後表示,「這樣一個會議結論,或許沒有符合某些人的期望,但是於法於理都是可以接受檢驗的。如果故意拿它來抹黑行政院介入亞泥展限案,硬說是某某人在幫亞泥喬事,我個人認為這種指控逾越社會運動者的道德分際。社會運動如果靠抹黑對手、塑造惡魔的方式來激勵群眾情緒,這種卑鄙的手段最後終將會汚染目的的純潔」,「地球公民諸君以及高潞委員應該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