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前政令宣導 文化部長說好看、不贊同廢除

電影前政令宣導 文化部長說好看、不贊同廢除

包括台北市觀傳局長簡余晏在內,不少單位年初拋出修改電影法,取消放映政令宣導的規定。不過,主管機關文化暫持保留態度,文化部長洪孟啟今(23)日表示,各部會認為有必要在電影播映前播放政令宣導片,暫時保留相關條文。 針對放電影前進行政令宣導挨批「花錢看電影還被洗腦」,洪孟啟把矛頭指向「技術問題」。他表示,大家現在比較不喜歡的是表現方式,「但我最近看電影,很多政令宣導片還蠻可愛、蠻好看的,表現方式很活潑。」 電影法及電影法施行細則規定,電影院於每一電影播映前須放映政令宣導及公共服務電影片、幻燈片,每場以3分鐘為度;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長簡余晏日前表示,已發函文化部,呼籲修改不合時宜規定。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初審電影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洪孟啟會前受訪表示,和各部會討論後,行政院版修法版本中,暫時保留相關條文。洪孟啟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達文化部的對修改《電影法》持保留態度。 洪孟啟說,民眾不喜歡的是政令宣導片表現方式,這可以改,但各部會許多政令有宣導必要,像防止詐騙、防颱防災等,政府有責任告知民眾,如果透過電影放映前的15秒、30秒讓民眾知道,還是應該要做。 對於文化部的態度,朝野不少立委都表示質疑電影院放宣導片早已不合時宜;國民黨立委蔣乃辛批評,《電影法》修法雖以解除管制為目的,但第13條仍有政令宣導規定,業者違規要被罰6至30萬元,民眾花錢買票看電影是為了娛樂,居然要看政令宣導,那看中華職棒是否比照辦理? 洪孟啟答詢則表示,曾協調各部會,各部會還是希望透過這個管道,向民眾宣導。是否刪條文,文化部態度開放,逐條審查時可討論。委員會最後決議,2週後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