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總帶頭反直選 林德福:別綁架想民主開放的協會

體總帶頭反直選 林德福:別綁架想民主開放的協會

《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未來協會理事長將由會員直選,引發許多單項協會反彈,對此,體育署長林德福表示,他尊重協會不採取直選,「但請不要綁架其他想要更民主、更開放的協會」,直選只是一種手段,唯有透過量的改變,才能帶來質變,現在是法治社會,也是公民的社會,給社會去評斷。 《國民體育法》修法後,條文規定國內單項協會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同時也要求協會在明年3月20日內完成改選,體育署主張未來協會理事長將由全體會員選舉產生,引發許多體育單項協會反彈,體育運動總會會長張朝國與數個協會更發起的連署活動,抗議體育署未考量各單項協會的特殊性,逾越國體法授權範圍。 對此,林德福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目的是希望更多人加入協會,直選只是一種手段,唯有透過量的改變,才能帶來質變。」 林德福今年3月接掌體育署長,國體法修正案也同步醞釀中,國體法修正條文共有4個基本精神,包括組織開放、財務透明、營運專業以及考核客觀。 「組織開放,是以開放參加為原則」,林德福表示,這便是和過去不太一樣,過去有些協會只允許團體會員,有些雖然允許個人會員,不過需要其他會員推薦,70幾個協會當中,不同協會對加入規定都不太一樣。林德福指出,《國體法》的精神要納入協會章程,首先協會須召開理監事會修改,並透過會員大會同意,因此體育署才會提出修改章程範本,其中帶有體育署的主張和立場,包括會員直選。 林德福認為,現在很多協會抗拒理事長直選,一部分是仍活在過去美好的回憶裡,他指出,過去協會改選只要鞏固自己的人馬就有機會當選,但開放全體會員直選後,將會增加很多中間選民,而人數越多,所選出的理事長也越有代表性,如同200與2萬人所選出的理事長,代表性完全不同。 至於有些協會拒絕採直選的方式,林德福也直言「我可以尊重你不採取直選,但請不要綁架其他想要更民主、更開放的協會,現在是法治、公民的社會,協會怎麼做要留給社會去評斷,我不願用懲罰性的手段逼迫協會。」 林德福說,協會的選舉方式是價值選擇的問題,而不是法律的問題,只是如果協會要用間接選舉,這是觀感問題,又會有民眾質疑選舉不透明、黑箱作業。 「改革不是署長一個人的事。」儘管體育署開放民眾線上報名成為協會會員,並訂定12月20日的期限,至今報名人數已超過2萬多人。期限過後民眾仍可透過網路加入會員,不過需等入會滿1年後才能參與協會下一次改選。林德福指出,國體法修法後,前3個月讓各協會有時間去修改章程,後3個月則是讓個協會規劃改選時程。林德福強調,「目前參與人數還沒達到我們預期,還有很大開發空間,我們希望這些關心體育的民眾能夠付出行動。」 儘管部分協會人員表示,競技體育屬於專業領域,若開放不懂專業的民眾加入,對會務推動可能會有阻礙,甚至可能造成劣幣驅逐良幣,林德福認為,在經過傾聽不同聲音、協調溝通後做出共同決議,方能展現理事長的手腕與經營能力。 林德福說,如果台灣的協會組織良善,就不會有修法,就是因為要改變現況,才會催生出《國體法》的修法。「協會並不是可以撈錢的地方,體育改革究竟是良幣驅逐劣幣,還是劣幣驅逐良幣,要到最後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