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公聽會首登場 業者環團交鋒無共識

礦業法公聽會首登場 業者環團交鋒無共識

經濟部今(3)日舉辦礦業法修法首場公聽會,經濟部次長楊偉甫、王美花兩人坐鎮聆聽各方意見,楊偉甫表示,預計九月將礦業法送到行政院審核,希望在下個立法院會期完成修法,針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議題,楊偉甫表示,目前規劃比照環評做法,不過現場水泥公會、業界代表和環團、學者仍對礦權展延是否需補做環評有諸多不同意見。 經濟部今天起將在台北、花蓮以及苗栗一連舉辦 3 場礦業法修法公聽會,今日首場幾乎座無虛席,楊偉甫指出,整合民間意見後預計在9月中完成修法版本送到行政院核定,送立法院併案審查,礦業法的修正草案在立法院7月臨時會進行逐條討論審查,進度已審到第17條,但許多關鍵條文都被保留,接下來下個會期被列為優先法案,有許多爭議性的條文拉鋸戰才正要開始。 楊偉甫也表示,針對礦權展延是否需履行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目前大方向規劃是希望比照環評做法,若先前未履行者,需補做環評程序,楊偉甫也強調,未來將訂出可操作的諮商同意權執行程序,只是諮商同意取得的程序,在什麼階段進行,是否針對礦場規模有不同設計,仍需聽取各方意見,並和原民會進行跨部會的討論協調。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發言時強調,台灣的礦場逾9成5都位於國公有的林業用地之上,然而在現行制度下,卻僅1成做過環評,僅1%做過土地開發許可審查,在礦業為特許行業的本質上,無疑應該要嚴格把關,潘正正也說,臨時會時立委尤美女提出礦權展延時,業者可以有優先權,但其他該做的環評、地質、水土保持等評估都應該要重新檢視。 花蓮精密礦產協會執行長朱海洋質疑,政府要打造台灣成為「東方瑞士」,但面積跟台灣差不多的瑞士是年產五億公噸水泥的礦業大國,台灣的礦業法規對業者的開採量等規範甚多,像是日本和菲律賓也都將國家的石灰岩外銷,他不懂為何台灣就不行,他認為破壞環境是主觀說法,如日本都會稱「產業景觀」,義大利的礦山看起來更斑駁,但他們有很好的文化觀光資產。 台灣區水泥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李坤炎則表示,以目前的作法來看,有很多實務上的問題還需要釐清,例如礦業申請範圍比實際礦業用地範圍大很多,假設礦權設定在用地核定時還要再重做一次部落諮商同意,那土地範圍不同,所要徵詢的部落會議範圍也不同,假設諮商程序都通過,或者要以礦權利益的分享對象,依據目前《原基法》21條,「周邊一定範圍公有地」到底多大土地並沒有寫清楚,至於「關係部落」的認定,「衍伸影響範圍」等,都沒有明確規範。 楊偉甫表示,今天是第一場,接下來還會在苗栗、花蓮都舉辦公聽會,盡量取得各方意見,楊偉甫說,8月的三場公聽會希望能多聽各界聲音,包括業界和NGO還有一般民眾的聲音,另外針對今天現場有律師提到法律制定的問相關問題,次長王美花也表示會盡快召開專家學者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