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奇昌跟中共為何都怕「法理臺獨」?

人類經過二次的世界大戰,人類學家、人權專家終於體會到「地球上的人類可能會滅於人類自己的各種戰爭、各種貪婪」!於是探討出「國際法規」、「人權法規」 、「動物法規」 、「環境法規」,甚至「空氣」、「植物」 法規......等,用來規範制約戰爭的發生。 國際間不論國家大或小都擁有它自己存在國際間的權利、義務、價值與地位,大至上億的人口大國、小到幾萬人口的島國一概平等,台灣不大也不小當然應該會是等同待遇,只可惜我們台灣還遲未努力到成為被國際承認的「國家」 規格,所以一些以「國家」為單位的俱樂部,台灣就無緣參加,但不會因為這樣而減少國際社會以上列國際法規來關心台灣的問題。這就是洪奇昌跟中共們怕「國際法理」的原因之一。 1895年的《馬關條約》早就將台灣與清朝(中國)永永遠遠切斷關係了,而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日本又將台澎放棄了,這些都是白紙黑字國際最高位階的「條約」 所清楚註明,容不得哪一個惡霸胡亂解釋的。至於中華民國只是一群敗逃而躲到台灣的中國人流亡集團而已,哪來什麼資格談論台灣的法理地位呢?台灣100多年前就已經跟中國互不相屬、互不相干了,中共還要嘮叨什麼? 這就是洪奇昌跟中共們怕以「國際條約為基礎的國際法理」的原因之二。 以色列的飛機大砲怕的是巴勒斯坦人民從地上檢起來的石頭,同樣的,中共的千枚導彈所怕的卻是台灣人民腦中的「國際法理」。中共曾為了討好民進黨,曾說我們大家什麼都可以談、都可以討論,就是不能談「國際法理」,敵人已經清楚說出牠們什麼都不怕,就是怕「國際法理」。既然都講那麼白了,我們台灣人還在客氣什麼???台灣人結合起來建構自己的體制、自己的政權、甚至台灣建國,所根據的就是「國際法理」、「國際條約」......等,國際社會都懂,既合法、合理又合情! 請告訴你的親朋好友們,要救台灣嗎? 就用「國際法理」 這個絕佳武器吧!要讓洪奇昌們、中共們死心嗎? 就用「國際條約」 這個特效藥吧! 論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