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轉輕稅 反成炒房幫兇

據報載,備受期待能夠發揮打房、平抑房價效果的的房地合一稅,於日前由財政部規劃完成公布,送立法院審議,但政策卻由原來社運、巢運團體期待的重稅抑止炒房,轉向「輕稅」,房產利得不僅由原來的累進稅率改採單一稅率,並大幅下降至17%,而且還設有免稅條款,自用住宅售價低於2,000萬元就免徵房地合一稅,因此現行約九成以上的自用住宅買賣案件都不會受到這個政策的影響。看到這樣雷聲大雨點小連宣示性意義都談不上的房地合一稅制,筆者對於現任政府平抑房價、實現居住正義的政策口號,只能說是哀莫大於心死,眼睜睜看著政府大開稅務方便之門讓財團和投機客能夠不生產任何東西,配合政治宣傳投機,光靠土地房屋一手轉賣過一手,就可以把人民的血汗錢從口袋中撈走。 就該政策內容來看,可以說完全偏離居住正義「合理」、「保障自住」與「抑制投機」的原則,首先是免稅門檻竟到達2,000萬台幣,這也意味著全台灣絕大多數中產階級家庭收入所能夠負擔得起的約30-40坪的約1500萬元以下(筆者列舉的還是雙北市較貴的行情和雙薪家庭的支應能力)的自住房產,全都不受到這個政策的影響,打房變成只打豪宅,我們的新政策是要為有錢人省錢用的嗎?我們的新稅制是在告訴投機客以後炒平價房就好了嗎?其次,原本抑制炒高房價的累進稅率又被取消變成單一的17%稅,也意味著房價所得越高,短期內多次轉手交易炒作,也都不會有相對應的更高稅額,相對於上班族的收入只要增加就必然要被累進稅率吃掉更多,但炒房居然不用,不僅是我國所得稅制上的新不公不義,也形同鼓勵房價炒高,反正炒再高,轉手再多次,賺一百萬就是只要繳17萬元的稅,轉手就是能賺,又沒有任何生產成本,不過是少賺一點點零頭,而且這17%還只針對2年內交易的物件,只要過2年又可以按比例減徵,對於迫使投機客資金調度困難而釋出房產囤積怎麼可能會有效果,顯然,這個政策不會有效果,充其量稍微打到手上沒幾戶的菜籃族投資客,對於動輒花費數億元養地居奇、屯房待漲的大財團和投機客是不會有效果的。這樣不公義的政策規劃就要送到立法院進行審議了,立委諸公們,這樣的政策你們舉得了手嗎? 居住是人在社會生活的必要需求,因此只要用經濟學最簡單的供需法則就可以理解,人人都有需求,但供給的量不夠,地區之間的生活機能與交通建設也落差過大,加上擁有的人聯合壟斷刻意不釋出,運用飢餓行銷手段刻意凸顯房屋不足、形塑房價就要飛漲的恐慌,造就了今日的高房價與炒房熱潮。因此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從量的供給增加著手,並透過各地區之間生活機能與交通功能的健全拉平才能做到,例如像新加坡一樣徵收土地廣建公共住宅、完善每一個社區的交通與生活機能,讓每個國民都能預期自己只要願意都有平價房屋可以購買,不住在鬧區市中心也一樣生活機能健全、就學就業方便,炒房行為自然很難有生存的空間,但以台灣現在連公告地價都越炒越高的今天,徵收難度與財政負擔恐怕不下於當年的公地放領。 因而現今比較可行的,應當就屬選前許多縣市首長都提出的廣建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政策,因為不是持續性的釋出土地與土地所有權,而是創造都市人口密集區的居住使用權轉換空間,相對來說政府的財政負擔也小,如果各縣市首長都能夠遵守選前的政見,在全台灣各人口密集區廣建只租不賣、無法囤積居奇、轉移炒作得利的社會住宅,如此,到處都有便宜的居住機會可供申請,真正的需求者就不必要為了片瓦遮頭而去拚死追趕房價,投機客手中的房產立刻會頓失使用價值和轉移價值,房地產沒有炒作價值,自然會敗市狂跌,水到渠成使房屋回歸到比較接近成本的合理價格,才是居住正義實現的正本清源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