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櫃姐颱風天出勤賣命 藍委提案修法保障一般勞工也放颱風假

空服員櫃姐颱風天出勤賣命 藍委提案修法保障一般勞工也放颱風假

尼莎颱風來勢洶洶,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和林為洲今(28)日和空服員及專櫃人員工會等一同召開記者會,指出颱風天出勤對勞工造成生命威脅,將提修法保障勞工權益,明訂讓一般勞工比照九百萬公務員,颱風天也能停止上班上課,雇主需要照給薪資,若要求勞工出勤,需加倍給付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 颱風期間,許多服務業、百貨零售業、交通運輸業等勞工仍被要求出勤。根據統計,光是去年因為颱風受傷的就有1,094人,死亡12人,過去曾有百貨公司櫃姐在上班途中發生意外,甚至導致死亡,而空服員在缺乏相關法令保護下,也發生過由於航空公司堅持照飛,必須在惡劣氣候下勉強降落,對機組人員的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一位擔任空服員的洪小姐表示,颱風來時,外商航空公司通常很快就取消出勤,但國內的航空公司卻通常要等到政府或民航局做出決策才會宣布,造成許多空服員出勤不便,甚至須讓家人冒著風雨送組員到機場報到;好不容易起飛,卻因氣流不穩整台飛機像是雲霄飛車,客人都在尖叫。洪小姐說,希望社會大眾多加思考,是否真的有必要在颱風來時出國玩。 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理事林志倩也說,在百貨公司,雖然專櫃品牌的雇主未強迫出勤,但百貨公司卻常常為賺「颱風財」要求專櫃人員出勤,結果像去年,有專櫃人員到百貨公司上班後才5分鐘就宣布要大家回家,當時風雨已經變大,「怎麼回家?大家不是躲在騎樓下,就是躲在捷運站。」 蔣萬安指出,現行勞基法對於勞工照顧不週全,勞動部僅能以「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提供勞資參考,但此規定並無強制力。保障勞工應該不分公務員或一般勞工,但現在的法令下各行業卻無法適用統一停止上班標準。蔣萬安也指出,近3年每年因為颱風停止上班上課的天數,只有 2.71 天,對雇主來說成本並不會增加太多,但最近3年,因為颱風受傷、死亡、失蹤的總人數 1,989 人,「完全不符合比例。」 蔣萬安表示,為補足現行勞基法的不足,已經提案並在立法院一讀,增訂《勞動基準法》第四十條之一」,明定颱風天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也能停止上班,雇主照給薪資;若勞工於停班時仍須出勤,需要事前經工會同意並書面約定,同時雇主也應加倍給付當日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以及採取足以保障勞工安全等必要措施。 責任編輯/李冠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