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全幅電動鐡捲門危機四伏 政府閉眼裝不見

【專文】全幅電動鐡捲門危機四伏 政府閉眼裝不見

日前,台中市太平區有兩名疑似酒駕男子,一大早開車去撞路旁台電的變電箱後閃人逃逸,卻造成附近供電區3百多戶住戶大停電,等了3個多鐘頭才恢復供電,很多人一早起來發現一樓的鐵捲門打不開,而被「關在」屋內許久,還耽誤了上班上課,大駡肇事者「夭壽」。 的確是「夭壽」!但除了指責酒駕肇事外,有更嚴重百倍的「夭壽」幸好沒有發生,要不然,酒駕撞壞變電箱而導致住戶停電而打不開電動鐵捲門的人,搞不好要變成「過失殺人罪」或「過失致死罪」,酒駕肇逃刑責外,外加一條不輕的刑責。 怎麼説呢?話說約18年前,當時還是台中縣太平市的一處郊區,清晨約4時許,發生5連棟鐵皮屋火警,起火點在最右側一棟早餐店,因炊煮不慎而起火,由於家中無滅火器,加上鐵皮屋屋頂和四周間隔及隔熱隔音材料均為易燃品,火勢很快延燒起來,失火者急忙逃出呼叫,但火已燒到隔壁四棟去,速度非常快。鄰居有的較幸運逃得快,例如第3戶主人家,睡覺時習慣把鐵捲門搖控器放在床頭,聽到「火燒厝」呼喊聲,立即按下鐵捲門遙控上昇開關,此時尙未停電,在千鈞一髪中,鐵捲門上昇了,全家因而逃了出來。另外也有住戶因另裝有用手可開關的小鐵捲門,或未裝電動鐵捲門,也倖免於難。 最可憐的當屬最左側的第5戶,因為距起火點較遠,可能比較慢查覺有火災發生,更要命的是該住戶裝的是全幅電動鐵捲門,等驚覺火警時,已經斷電,鐵捲門當然動彈不得,封鎖逃往戶外生路。而該戶為連棟鐵皮屋之最左側,雖留有窗戶,但為防竊盜,均加裝鐵窗防衛,本屬常情,然此時卻變成奪命之囚牢,消防隊尚未趕到,無法破窗,但屋已陷入火海,屋內人則狂撼鐵窗和拍鐵門,厲聲呼喊救命,然外人因無有效利器,毫無施救能力,只能眼睜睜看著如人間煉獄慘劇發生,等消防隊趕到,一家老少數囗盡喪生火海矣! 誰是兇手?鐵捲門和鐵窗是最直接的,失火者難辭其咎,其實政府(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也是兇手之一,因為整幅大片電動鐵捲門根本不符合火災逃難之設施,政府建管和消防單位居然允許其成為建物之出入口,或謂都有手拉鐵鍊,然其速度緩慢,絲毫不符合逃難所需。而火災一發生,通常隨之而來就是「斷電」(強烈地震亦然),那電動鐵捲門,豈不是就是封住出口逃生的劊子手嗎?或再謂有少數裝有「不斷電設備」或大樓有自備柴油發電機,但究屬少數,是否堪用,也不無疑問。 故而,全幅電動鐵捲門根本是不合格的建築設備,政府法令應禁止使用,若要裝置,必有非電動之手動小鐵門或可擊破之非鐵門門戶設備來配套,遇火災地震時縱使斷電了,亦可逃生,就如去年中國團火燒車事件,如果安全門不被堵住,傷害應可降低,又如高鐵車廂因車速快,窗戶均為高抗壓力之強化玻璃,但每車廂均留有可以撃玻璃之窗戶數個,平常外貼防䕶紙抗風力,臨危時可增加逃難之門,可謂大增安全係數。 正視台灣有住人並安裝電動鐵捲及加裝鐵窗之透天厝或公寓大樓,何止百萬棟?近十多年來,已有部分屋主將整幅電動鐵捲門之旁側,改裝有手動小鐵門或非鐵門,大大增加了交全性,鐵窗也有改成活動而非固定式,以免成為「籠中鳥」。但改裝鐵門所費不貲,且多因循苟且而改善緩慢,卻不見政府有任何輔導措施,來針對全台數百萬戶居住安全做立即必要的促進?每次大火災難發生後,才在檢討鐵門鐵窗,卻又流於空談而無作為,豈是想做「有能」政府所當為?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本報純粹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