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有機耕作環境 蕭美琴推「有機農糧產業促進條例」草案

改善有機耕作環境 蕭美琴推「有機農糧產業促進條例」草案

花蓮有機耕作面積占全台之冠,產出許多優質有機農產品,但有機耕作因為前期土地改良等耕作成本高,風險居高不下。為了鼓勵農業朝永續、安全的方向發展,立委蕭美琴今天提出「有機農糧產業促進條例」草案,明訂有機專區、耕地優惠措施、有機驗證、產銷履歷及通路等明確規範,並要求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站在扶植優良農業發展的角度,協助與國營事業協調有機農業土地承租優惠並延長租期,以降低有機農業風險。 為此農陳吉仲表示,研擬將向台糖承租土地,再轉租給農民,避免土地標租,價格上漲,該計畫預計年底會在台糖董事會通過。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有機農業促進法」草案,會中立委針對有機農業現況進行探討,其中立委蕭美琴提到有機認證與土地承租等問題,她說,花蓮有機耕作近年日益發展,許多青年農民投入且自發成立市集,引導民眾認識土地與耕作方式對農作物的影響,一方面行銷優質農產,也和花蓮在地餐飲等產業結盟,不但打響花蓮農業的名聲,對整體產業的升級與帶動都有非常大的幫助。 為了使有機耕作相關的環節都能於法有據,蕭美琴推動「有機農糧產業促進條例」草案,草案內文19條,針對有機專區、耕地優惠措施、有機驗證、產銷履歷、通路、進口有機產品規定、有機休閒產業及有機研究中心等相關內容,都將有所規範。其中更包含近年蕭美琴大力促成,坐落於壽豐鄉正在規畫進行的有機研究中心設置執掌,未來也都將更明確。 而花蓮目前有機農戶承租土地最大的地主仍是國營單位或公部門(台糖或退輔會大宗),農民在土地改良階段必須負擔許多驗證的時間與財務成本。但因租期不穩定與租金上漲問題,讓農戶承受非常大的風險。因此,蕭美琴除了在草案中明訂延長租期時間之外,更要求農委會應基於公部門扶植農業成長的立場,積極介入協調。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也正面回應協助發展有機農業的兩項因應措施,包括有機農戶土地租期延長,向國營事業續約時可將租期延長至5年;另外,今年年底時也將由農委會出面規劃有機專區,並直接由公部門承租,再行交由農民耕作,以專區完整範圍做有機農業整體性規劃,降低農民土地使用上的不確定性。 陳吉仲進一步說,台糖土地有3萬5千多公頃,多數土地承租給農戶,但租金越來越高,甚至有大戶承租後再轉租,為了解決此現象,已和台糖討論過,出租對象若非政府或政府的公法人,要公開上網招標,但如果是政府,像是農委會向台糖承租,可以不用招標,該方案年底前會在台糖董事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