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安法規定「統一」義務 陸委會:很不禮貌

中國國安法規定「統一」義務 陸委會:很不禮貌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1)日通過《國家安全法》,條文規定港澳台有統一義務,對此陸委會主委夏立言表示,「這對我們是很不禮貌的一件事」,會向陸方表達不滿。 此外,針對台灣以什麼名稱加入亞投行的問題,夏立言表示,從上次亞投行 會員在新加坡開會之後,我方一直掌握其章程等相關訊息,也一再向陸方表 達,台灣的申請要秉持尊嚴、平等的立場,「唯一能夠保障台灣的做法,就是 台灣以亞銀會員的身份參加」。 中國《國安法》條文中的第11條第2款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對此, 夏立言指出,今年5月在金門舉行夏張會時,即已向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聲 明我方嚴正立場,反應此法十分不妥。 夏立言表示,我方一再提醒陸方,「要正視面對兩岸分治的現實,中華民國就是在這裡。陸方任何片面的法律或作為,都不能改變此一現實。」 至於亞投行章程第三條第三款有排除主權的條款,我方是否可能依此申請加入?對此夏立言表示,「那種質疑是完全不必要的,那才叫做自我矮化!」他強調,亞投行開放給亞銀會員申請加入,台灣會循此管道加入,「如果有其他要求,我們寧願不參加亞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