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事件的陰陽怪氣

​林子健事件的陰陽怪氣

8月11日早上,香港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在李柱銘、何俊仁、林卓廷、李卓人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表示8月10日下午自己在油麻地砵蘭街鬧市被懷疑來自中國「強力部門」人員突襲擄走,搶走及關掉手機,投入客貨車內,猛打太陽穴及左臉,當場被化學藥劑迷暈,然後他自己醒了過來,發現自己正被禁錮,腹部受傷,綁手綁腳,蒙住雙眼,脫掉外褲,再被迷暈。最後,林子健聲稱那群流氓索性於深夜把他被搬至西貢大網仔附近海灘遺棄,猶如黑幫電影情節,全程大約9小時。 在記者會上,林子健展示他雙腿上聲稱被中國「強力部門」人員使用釘書機打上的21口釘,各呈十字狀,自稱痛得要命。他表示這些人講普通話,並且以他是基督徒為藉口,問他「你不是愛國愛教嗎」,然後用釘書機在大腿上連續打釘,留下十字形鐵釘入肉倒勾創傷。林子健還說這些人員還問他是否認識劉曉波遺孀劉霞(他自稱在案發3天前曾接獲電話,被匿名人士警告不要將劉曉波喜歡的球星美斯的簽名照片轉交予劉霞,否則後果自負),又稱這是「國家的事,報警也沒用」。 然而,事情峰迴路轉。8月15日凌晨,林子健被香港警方拘捕,涉嫌明知而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務人員。整個案件被翻轉,原告變成被告。 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刑事/行動)警司鄭麗琪表示:經警方翻看林子健報稱被擄的街頭附近商店的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向商戶問卷調查後,發現與林提供的口供有很大差別,初步相信林當日自行乘車,安全離開,並無如他所報稱遭人推上車,其行蹤也非他所述。鄭麗琪表示:林誤導警方的動機及真正行蹤,是目前警方的調查方向,至於林大腿上的釘書釘是如何造成,有待法醫檢驗查證。凌晨3時許,林子健被探員押返馬鞍山錦豐苑錦萱閣寓所搜查。凌晨4時許,探員檢走一批證物,包括三部手機、一部電腦、一部iPad、一副太陽眼鏡及一個眼鏡盒。林由探員押往馬鞍山警署逗留5分鐘後,再押往紅磡警署通宵扣查。後來,林報稱不適,送院羈留診治。16日林被起訴,17日提堂,林出庭,無需答辯,後獲保釋候審,但被禁止離境,於9月14日將再提訊。林聲稱律師建議自己不能多說,但祝願香港人中秋節快樂(10月初才是中秋節),無災無難到終老。 另一方面,香港媒體《傳真社》早已公佈6間店鋪9段閉路電視影片,全程約3分鐘,清晰可見林子健在8月10日下午5時41分曾經出現在油麻地咸美頓街一帶,步出球衣店,其時身穿黑衣、深藍色短褲、深色背包、黑色白底波鞋及左手戴錶。另外,片段顯示一名頭戴鴨舌帽、口罩及太陽眼鏡,極度疑似林子健的男子,先在遠方戴上口罩(容貌不明),沿著砵蘭街走,至街尾後返回咸美頓街,再轉入彌敦道。戴口罩男子的體型、衣服款式、左手上深色手錶、運動鞋款式、背囊肩帶設計,以至呈內八字的走路姿勢,都與約一分鐘前拍攝到的林子健相當吻合。片段顯示該名男子安全離開,未有證據他被人擄走。《傳真社》指出:林子健出現的時間較他公開講述的事發時間遲約一小時,路線也有不同。後來更有消息指那名男子在登打士街搭上小巴離去,同時也被發現在西貢的行蹤,詳情未盡明確。林子健回覆:當天沒有戴過口罩及鴨舌帽,該遮蓋面容的男子不是自己,形容事件匪夷所思,一開始說「那個人應該、相信不是我」,然後再說「好恐怖,不知背後有甚麼人要做甚麼」。他又表示:如有人嫁禍給他,也可以製造類似的替身。 一、探究真相 綜觀本案,我先整理三大可能性,務求拋磚引玉,以便集思廣益,激發縝密推理,然後談談我的看法。 (一)真誠論:林子健所說的都是真話,毫無虛言。影片中無戴口罩的是林子健,有戴口罩的不是林子健,是兩個人,不是一個人。林只不過是講錯了受害時間而已,無傷大雅。找不到擄人片段,不代表他沒有被擄走。警察拘捕他是陷害,中共找好替身嫁禍給他也是陷害,全都是設計好的。因為區區一張要送給劉霞的簽名照,即遭橫逆,他很震驚,深感可怕。醒來後不立即去醫院,而回家洗澡洗衣服,再開記者會,完全是林獨特的選擇。林泰然自若,不代表他撒謊。林說「那個人應該、相信不是我」,而沒有說「那個人絕對不是我」,純屬正常反應。 (二)瘋子論:林子健早就是個憂鬱症患者,而且言行一直神神化化,時而躁鬱,時而狂亂。整個過程都是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精神病人,不涉歧視,值得同情。動機莫問,本難理解,無謂深究,極可能是他在強烈表演慾望驅使下自己搭臺演戲,送照片給劉霞只是一個胡編亂造的情節。由始至終,他根本就是病症發作,或許事先預謀,或許臨時起意,戴上口罩,走過旺角,踏足西貢,自己打釘到大腿上,施展苦肉計,承受大痛苦,用來謊稱自己是民主鬥士。事實上,根本從來沒有甚麼強力部門人員虐待他。他根本就是編造子虛烏有的離奇故事,報假案,偽記招,假鎮定,真變態。可憐的是民主黨大佬還要陪他一起瘋狂。林矢口否認自己撒謊,盡力自圓其說,正如很多精神病人會說自己沒有精神病一樣。 (三)共諜論:林子健是「鬼」。首先說個坊間傳言。昔日在民主黨「真兄弟事件」中,司徒華和李柱銘曾找他和徐漢光查找民主黨內奸。他雖然表面上密切配合,但卻有一天突然把調查資料公諸於眾,然後報警訛稱有駭客入侵他的電腦竊取和公開披露調查資料,聲稱自己無辜,真正動機引人關注。此外,林也聲稱自己和一些共產黨中間人很熟,更親自找過許多民主派人士,希望可以牽線約談,足見林與共產黨某些人交情匪淺。 這套共諜論可以有多個版本:(1)小鬼:林子健是「鬼」或者「雙面諜」,他因為某些不為人知的原因背叛了或者得罪了共產黨(顯然不是美斯照片這個子虛烏有的原因),猶如當日桂民海「受人錢財而不替人消災」的背景,所以被共產黨「家法伺候」。虐待林也許是真的,但林深知那些虐待自己的人是誰,或許早已熟悉,但卻當然絕對不敢吐實。林更被虐待自己的人恐嚇,命令林散播那些人早已設計好的那套謊言來惑眾,目的在於掩蓋真相、擴大恐嚇、攪散民主黨,一箭三鵰。(2)大鬼:林子健是演員,共產黨是導演,全場表演都是早已套好的劇本,選定了適當時間和地點擔綱演出。目的是散播恐慌、顯示暴力、彰顯通過一地兩檢與否也是一樣、蓋過13君子案及3君子案的新聞版面、攪散民主黨、考驗民主黨、迷惑民主派。(3)特大鬼:林子健和某些民主黨骨幹成員都是演員,共產黨是總導演,全場表演都是早已套好的劇本。當然,這是超級大的陰謀論,但恐怕吹得有點大了。 當然,除了以上三個可能性之外,理論上當然還有其他可能性,例如聲稱林子健光天化日砵蘭街召妓被設局陷害,然後無奈被擄走虐打之類。如此天馬行空,絕對可以無窮無盡想像下去。 基於我的觀察和判斷,「瘋子論」和「共諜論」(小鬼、大鬼)可能性比較高,但我暫時無法完全排除其他各個可能性。我的主要判斷基礎,是基於相信《傳真社》影片真實可靠,當中清晰顯示戴口罩者和不戴口罩者步姿極度相似,一些顯微鏡程度的差別可以略去不理(例如步姿內彎程度每步都可能略有差異),所以應該是一人而非二人。基於上述假設,「真誠論」的可能性比較低。如果是這樣,我認為林子健案跟林榮基案本質不同,跟肖建華案也是本質不同。此外,在「瘋子論」和「共諜論」當中,「共諜論」似乎可能性更高,甚至有可能是兩者某程度上的結合版,但我卻暫時無法妄下定論。 二、應對策略 首先,我們必須強烈譴責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刑事/行動)警司鄭麗琪的下列言論:「林子健向偵緝警員虛稱自己被非法禁錮,是一個嚴重罪行,不只是嚴重浪費警力,也引起不必要的市民恐慌,我對此行為強烈予以譴責。」這種說法完全是「未審先判」,有違偵辦刑案的基本原則和專業操守。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只說明警方正在偵查案件,以及某君涉嫌的罪名,強調一切進入程序而不作額外評論,但是絕對不會一口咬定某君犯罪,還要發出甚麼公開譴責之類怒吼。這是涉嫌妨害司法獨立與公正。本來香港人擁有的法治精神和公義情操,正是被這類思維與言論蠶食殆盡。有識之士應該挺身而出,公開譴責香港警方這類侵害法治精神的公開譴責。可惜至今未見類似聲音。 其次,民主黨的危機處理能力令人不解。應先說明,我不會責怪當天早上李柱銘、何俊仁、林卓廷、李卓人立即陪同林子健召開記者會,因為責怪他們的人往往都是事後孔明(《傳真社》影片至少要在幾日後才出現),所以隨著事證浮現而改變原有認識,實屬科學求真的應有精神,不用否定過去的一切,只要各人當時坦白真誠就足夠了,不用保證凡事完美無瑕。我也認同民主黨林卓廷議員「無論怎樣,一件這麼嚴肅的事情,我和民主黨怎樣也要有一個很嚴肅的交待給市民,但要先待事情先水落石出」的言論,當然這也是自明之理。 我不滿意之處,在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聲稱「期望警方調查真相,水落石出,而民主黨在事件有結論後,將會嚴肅、認真、盡快向公眾交代」,「只能等警方調查完成,以及司法程序完成之後,才可以向公眾交代」。這是把一個政黨拖進一個「被動」的位置。需知道,我不反對民主黨保持「低調」,但不同意民主黨自陷「被動」。低調可以主動,不等於必須被動。民主黨如此公開表白自己將會禁聲若干年,直到案件終審確定,有必要嗎?真令我大惑不解。民主黨現在應該要做的,就是在黨內成立「林子健事件真相調查委員會」,低調而主動地自行調查真相,不要傻傻地等待警方、律政司、法院程序塵埃落定之後才「交代」,否則到時候水落石出,大家也不再需要再聽民主黨的任何交代了。 歸根結柢,林子健事件對香港民主派的衝擊,實在不容小覷。共產黨及其奴才現正在真相未明的情況下,磨刀霍霍,大肆批判民主黨派政治人士的道義真誠與政治智商,然後把之前銅鑼灣書店事件、肖建華事件、郭文貴爆料等涉嫌中共國安特務擄人的真實情節「虛幻化」,企圖動搖大家對中共國保流氓在香港殘暴行為的認識和理解,動搖大家未來一旦碰到同類事件再次發生時對被害人的信任,甚至說聲「又是假的」,同時連消帶打,聲稱未來「一地兩檢」根本不成問題。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說:「解放軍都在香港,如果要做跨境執法,不可能透過搞一地兩檢。」她似乎暗示解放軍絕對有能力隨時跨境執法,做不做只不過是解放軍的抉擇,搞不搞一地兩檢都無所謂。這種混賬東西都敢說得出來,足見地下黨已經肆無忌憚,豁出去了。 民主黨及民主派人士應該發表以下公開聲明,化被動為主動:(一)如今真相未明,更應主動查證,民主黨內盡快成立真相調查委員會,把林子健講真話抑或假話研究清楚,擇日公佈調查結果。如發現是「瘋子」或者「共諜」,必定開除;如發現是「真誠」,必定捍衛。對於林子健,現正存疑,不是切割。疑點利益歸於誰不是重點,有疑點就要調查清楚才是重點。(二)無論林子健事件後續如何發展,也改變不了香港今非昔比,特務橫行,隨處都有當代錦衣衛和血滴子的客觀事實。一直以來,郭文貴所說的「三千國保常駐香港」、「起訴曾蔭權是政治報復」、「藍金黃計畫」、「真正統治香港的人你看不見」等論斷,恐怕全屬真話,只不過是主流媒體卻絕口不提,乏人關心,盼喚關注。(三)林子健事件跟我們堅持反對「一地兩檢、中租界、割地賣港」的行動無關,不構成任何理由動搖我們抗爭的意志。(四)嚴厲譴責香港警方「未審先判」的衝擊法治言論。以上四點,相當簡單,鏗鏘有力,盼望有識之士果斷行動,不負眾望,消除政治危機。 專欄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