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買農舍資格要等修法 綠社盟質疑變相冷凍

限制買農舍資格要等修法 綠社盟質疑變相冷凍

農地種豪宅、農舍炒作問題愈來愈嚴重,行政院會今(3)日通過「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之1修正草案,形式上把農舍移轉承受人限制應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進行修法,但是台灣村陣線及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認為,此舉無異是把農舍農用「冷凍」處理,選前三讀通過機會渺茫。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農業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農業發展條例」已明定農舍興建申請人應為農民,這次修法規範農舍移轉承受人,也應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由於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規範,所以用修法的方式來處理。 但是台灣農村陣線則質疑,「農發條例」的立法精神是農地農用、農舍農用,本就可以在辦法中修正承受人資格,行政機關明知許多立委怕影響選情反對修法,仍送進立院,「根本是虛晃一招、大開倒車」。 綠黨社會民主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詹順貴也表示,農委會原預計通過新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即可規範實際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才能興建及購買農舍。但關鍵的「移轉農舍」,也就是可以炒房、炒地皮的資格,卻被農委會刻意被切割處理,移至《農業發展條例》修法。 詹順貴指出,實際在耕作及有確實農舍需求的農民,當然可以蓋農舍。但是現在多數的農地卻因政府疏於管制,淪為土地炒作,蓋上一棟棟豪宅農舍。接下來「農發條例」被送進立法院審議,媒體報導藍營立委將策動倒閣或退出黨團運作,此案形同冷凍處理,本會期三讀通過的機會渺茫。 綠黨社會民主黨聯盟宜蘭立委參選人吳紹文也指出,「農發條例」的精神,很明確指出農民是「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之自然人」,農舍農用更為農發條例的核心觀念。農委會大可以在「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中直接進行修訂,特別是將「移轉農舍」的資格緊縮至農民為限,保障實際務農者的權利,及杜絕炒房歪風,才是遏止豪華農舍亂象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