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從反送中看我們要護衛的台灣價值

香港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16日再次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遊行一直持續到深夜,有民眾自製標語怒嗆政府小看抗議人潮。中央社記者裴禛香港攝 108年6月16日
圖片來源:中央社

讀者投書:1/2香港人(金融業)

因為工作的關係,筆者頻繁往返於港台兩地,最近香港的反送中大規模抗議活動,成為國際注目的焦點,相關活動報導已經成篇累牘,在此也不打算重覆,而且從政治的角度來看任何事件,在台灣永遠都有一半的人反對,因此筆者想從絕大多數台灣人可以認同的價值選擇角度來看香港的反送中運動,以及台灣可以從這個活動中學習到甚麼。

香港之所以可以成為亞洲金融中心,最主要的支柱就是與國際接軌的語言優勢,以及根植於西方價值的法治精神,也就是人權保障,言論自由與私有財產等觀念,以及以這些觀念為核心所設計出來的法律、制度、和公權力的運作,而這些價值在中國被落實的程度與西方社會明顯是有相當程度的落差。因此香港朋友捍衛的是這些支撐香港進步繁榮的無形價值,因為他們知道,當這些精神價值消失了,香港也就不再是香港,而只是珠江三角洲的一個城市罷了。

反觀台灣,我們有甚麼價值可以讓百萬人走上街頭?要讓台灣再次進步繁榮,我們需要甚麼精神與價值?檯面上的政客高喊的台灣價值又是我們認同的價值嗎?我認為台灣最強大的自我防衛武器,不是國防與外交,而是文化與法治,這才是我們要堅持用生命去護衛的台灣價值。

在台灣有些人逢中必反,可是卻忽略了我們每天還是拿著筷子吃飯,用中文溝通與思考,我認為反中的人更應該要向中傾斜,所謂更傾中,是指文化上更傾中,不要忘了,五千年的中華文化,最優良、最精髓、最美麗的部分是在台灣被保留下來,優良的中華文化傳統是我們得天獨厚的血統,全世界唯一,別無分店的,而且連大陸人都認同。可是我們現在的教育,卻把下一代的中文教育當作外國語來教,這和當年蔣介石扼殺台語文化,以治理為目的所做的政策,如出一轍,一樣的愚蠢、偏激和狹隘。深層文化的底蘊可以讓我們大聲向全世界說,我們最懂中華文化,要學最優美的中華文化,請到台灣來。

未來世界可以預見的是,科技越來越進步,人心越來越空虛,對古文化的追尋和探索,可以撫慰人心,安定人心,這是我們自己安頓身心的法寶,同時也是國際宣傳的軟實力,但我們自己卻不知道善用。

我認識的有意願移民來台灣的香港朋友,每一個都是被台灣濃厚的人情味,和傳統中華文化所吸引,沒有一個打算來台灣賺錢的,用英文說就是,來台灣 have a life,而不是來 make a living,這樣的說法,真是讓我身為一個台灣人感到既驕傲又羞愧,驕傲的是我們是大中華生活圈裡最宜居的地方,但是我們為何不能夠make a living and have a nice life at the same time?難道我們的熱情友善助人真的只能和低薪與小確幸連結在一起?為何我們不能夠既熱情友善助人又能夠享有經濟高度發展?為什麼我們不能富而有禮?難道這兩個選項一定是互斥的嗎?

我認為這關鍵就在法治精神的落實,這也是香港人誓死捍衛,而大多數台灣人無感的。前文有提到,香港的最大無形資產是,基於人權保障,言論自由與私有財產為核心價值所設計出來的法律、制度、與公權力的運作,這才是真正的法治精神,也就是英文的 rule of law,法律是規範經濟社會中各個組成份子間的權利義務和行為準則,甚麼可以做,甚麼不可以做,當你侵犯他人權益時,你會接受甚麼懲罰,當你的權益受損時,你可以向誰如何申請補償等,一系列維持正義與公理的規範,但是這些規範只是底層的執行和落實,底層規範所表彰的是頂層的核心價值,也就是人權保障,言論自由與私有財產,但是在台灣很多時候官員都是rule by law,依法行政,依法執行,就是官員的最好護身符,而且惡法亦法,因此有時更可能造成 rule by evil law的現象。我不懂得是,台灣經歷過三任學法律的總統,其中兩個還是我的老師,做學生的都看出來的問題,為何當老師的都視而不見呢?

端午節過後的台北,天氣日益炎熱,有時還有突然來襲的陣陣雷雨,然而筆者在最近短暫回台的行程中,常常看到一群穿著黃背心的法稅改革聯盟志工,在烈日下,在暴雨中,默默的宣揚著法稅改革與人權的理念,這令筆者感到非常動容,在了解他們的訴求後,我認為這是非常攸關台灣未來經濟發展的寧靜改革。台灣的司法人權、軍中人權、監所人權等已有很多的進步,雖還未達歐美先進國家標準,但相較十年、二十年前,我們已有長足的進步,唯獨在稅務人權方面,我們還處於蠻荒時代,看到法稅改革聯盟所揭露的一些血淋淋的民眾被稅官凌遲的案件,真的是凌遲,不僅是霸凌,真是令人一掬同情之淚。

筆者觀察到台灣的稅務行政問題,簡而言之,就是頂層設計就已經不尊重稅務人權,不保障私有財產,而以遂行稅捐徵收為唯一目的,因此底層設計自然就是,「寧可錯殺一百,也不放過一個」,橫批「錙銖必較」的課徵行為,以及功能不彰的申訴與訴願制度,不符比例原則的罰款,和違反人權的限制出境和強制執行等。再加上我們一些經濟學沒學好的所謂財稅官員,常常目光如豆,不思如何把餅做大,只想著多收一點稅,而且還不是稅收重要來源的小稅,結果把整個產業給「送終」,如藝術品、紅酒、和金融交易等,這些產業都是我們親手奉送給香港的,最後連一點小稅也收不到,結果產業外移,人才出走,薪資下滑,造成一連串的負面循環,公務體系又沒有糾錯機制,造成這些人依舊好官我自為之,百姓能奈我何。

走遍兩岸三地,台灣這片土地上的人是最善良、最守法、也最有工作倫理的,但是由於我們的制度設計不良,以至於絕大多數人處於窮忙與瞎忙,未能將台灣與台灣人的特色與優勢發揮,這是非常可惜的。為何香港人和我們做相同的工作,可以拿一樣的薪資?只是人家是港幣,我們是台幣。聰明才智、工作能力都無法解釋這薪資的鴻溝,是制度的問題,而制度是思想與價值取向的產物。看到香港反送中運動所護衛的價值,再看法稅改革聯盟所堅持的價值,我想說的是,當我們都希望物質豐富時,我們必須先堅持無形的精神與價值,這一點,在香港和台灣,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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