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莫對《台北法案》有過高的期待

眾院外委會通過台北法案 美議員籲美國承認台灣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美國參眾議二院無異議通過《台北法案》,並在26日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正式生效。不可否認,該法案確實彰顯美國支持台灣的立場,然而是否能發揮真正的效果,恐怕要畫上大問號。

《台北法案》彰顯美國會力挺台灣

美國眾議院無異議通過《2019年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簡稱TAIPEI Act,《台北法案》)。美國眾議院3月4日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壓倒性票數通過;參議院3月11日也一致同意通過這項法案;日前經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生效。《台北法案》為主要有幾項重點:

第一, 強化外交關係:台美應加強經濟、政治與安全關係,協助台灣防範中國的威脅,鼓勵美國高級官員訪台。

第二, 提升雙邊經貿關係:敦促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與美國國會協商,進一步增強美台雙邊貿易與經濟關係。

第三, 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支持台灣加入非主權國家為資格的國際組織,並在其他組織取得會員或是觀察員身分。

第四, 加強與台灣的聯繫:支持台灣加強與印太國家及其他國家的關係,並對打壓台灣的國家施以降低經貿、安全與外交關係。

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支持台灣態度相當明確,欲透過《台北法案》提升台灣的國際地位,並促進台灣與美國的經貿與外交關係。引述媒體報導,眾議院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發表聲明強調「台灣是該地區的重要盟友和民主夥伴。國會通過《台北法案》,再次重申我們對自由,開放和民主台灣的堅定支持。」

美國法案支持不用當真

近年來,美國與中國大陸關係不睦,川普政府還發動貿易戰,反中成為美國朝野的共識,美國國會通過支持台灣法案並不少見,而且常出現表決呈現壓倒性的結果,顯示參眾二院對台灣表達堅定的支持。不過立法通過是一回事,美國政府是否會履行則是另一回事。而且從歷年通過的法案觀之,美國政府除了軍購案外,依據友台法案內容執行的比例似乎偏低。

歷年的《國防授權法》(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簡稱NDAA)也經常提及對台軍售,美國不定時銷售台灣武器成為常態。例如去年底通過的《2020財年國防授權法》就明文:美國應依據《台灣關係法》(第三條明文規定:「美國將向台灣提供必要數量的國防武器和國防服務,以使台灣能夠保持足夠的自衛能力。」)確保台灣維持足夠的自衛能力。

2019年對台軍售的規模與質量大幅提升,七月公布包括108輛M1A2T艾布蘭(Abrams)戰車與250枚刺針飛彈;八月更宣布銷售66架F-16V新型戰機。不過軍售內容與我方期待的仍有相當的差距,以戰機為例,台灣想要採購第五代的F-35戰機,始能與共軍的J-20匿蹤戰機相匹敵,美國卻只願售予我勉強稱的上第4.5代的F-16V。等到布局完備後,又要再採購美軍即將汰換的第五代戰機,台灣是否永遠只能購置落後的軍備?

2018年3月簽署的《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明文:「美國在政策上必須:允許美國政府所有級別官員到台灣訪問與他們的對口官員會面、允許台灣高層官員在受尊重的情況下入境美國,並得與美國官員會面,包括國務院與國防部官員在內。另外,也鼓勵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及其他台灣在美國設立的功能性機構,在美國從事相關業務。」

《台灣旅行法》通過之後,理論上中華民國總統可以正式訪問美國(而非過境)且地點也無限制。然隔(2019)年蔡英文總統7月至美國,雖然我方自稱規格大幅提升,有公開活動、公開受訪、進入美國官方機構以及巡視我國駐外單位。但性質上仍為飛機的加油過境(transit)形式,而非正式的訪問,且只能到政治上比較不敏感的紐約市而非政治中心華府,也沒與美國官員會面。上月初賴清德至美國訪問,赴白宮國安會,並與美國官員會談,然其係以「個人身分」並非準副總統身分與會。且立法通過二年來美國訪台的官員相當有限,層級也不高,都與《台灣旅行法》的規定相去甚遠。

2018年最後一天簽署的《2018年亞洲再保證倡議法》(Asia Reassurance Initiative Act of 2018),該法亦有涉及台灣的部分,主要就是再度重申「六項保證」等對台政策方針,支持美國與台灣間政治、經濟及安全的合作。新的內容乃將台灣納入美國的印太戰略的一環。去年六月川普政府發布《印太戰略報告》,11月再公布《自由開放的印太地區:促進共同願景》報告,美國還準備將印太戰略升級,打造「印太版北約」,在美國主導下與日本、印度與紐澳等國聯合,全面圍堵中國大陸。縱然有助於強化台灣國防安全,惟此舉等同要求台灣選邊站,與中國大陸立於對立面,對岸勢必會提高文攻武嚇的聲勢,置我國於風險之中,加上川普政府常採用完即丟,最著名的案例,非庫德族莫屬,庫德族協助美國對抗伊斯蘭國,當其被擊垮之後,美國就自敘土邊界撤軍,坐視土耳其襲擊昔日盟友庫德族。

2019年5月眾議院通過《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尚待參議院決議,內容除了提到對台軍售應常態化之外,要求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應於2019年重啟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會談,並以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為目標;支持台灣「有意義」的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WHA)、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及其他適當的國際組織,並支持台灣以會員身分參與「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及其他非以國家為必要參與條件的國際組織。同樣的這些內容僅有宣示作用,沒有一項落實的。

《台北法案》能落實?

美國國會對台灣的支持,我國當然十分歡迎,但仍應回歸現實面,如何將法案的主要內涵予以落實,對台灣才有實質的好處。

首先,協助台灣參與國際組織:新型冠狀病毒蔓延,我國可謂是防疫的模範生,讓全世界發現台灣無法加入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矛盾現象,包含美國、日本與歐洲國家紛紛呼籲WHO讓台灣加入。然而參與國際組織端賴國際實力,中國大陸在WHO等國際組織具有絕對的影響力,兩岸關係惡化之際,即使有美國以及各國的支持,台灣也難以進入。

其次,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台灣一直期待與美國簽訂FTA,多年來台美自1994年簽署《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rade and Investment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TIFA)後,迄今已召開10次美台TIFA會議進行磋商,第1屆TIFA會議係於1995年召開,其後會議分別於1997、1998年、2004年、2006年、2007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舉行。但美國以台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美豬和特定美牛產品進口為談判的前提,讓台美談判為之暫停。我方已多次向美國說明,台灣食用動物內臟相當普遍,瘦肉精易殘留在內臟內,若開放將危及國人健康,美方卻完全無法接受。

台北市美國商會月初發布《2020商業景氣調查》報告(Business Climate Survey),有約七成(67.75%)在台美商主管認為台美應加速簽訂BTA,並有六成(58.6%)會員應重啟TIFA談判,顯示台美自貿協定有助於雙方經貿發展。但川普政府卻僅關注美國畜牧業者的利益,《台北法案》通過後牛豬肉開放議題仍難解,台美FTA淪為空談。

最後,維繫台灣邦交:自蔡英文2016年上任台灣總統以來,至今已經有7個邦交國與台灣斷交。去年索羅門群島與吉里巴斯斷交前,由於涉及美國在太平洋的戰略利益,美國曾聯手澳洲出手阻止,仍難以阻擋中國大陸勢力推進南太平洋。在美國國際影響力式微與經濟援助實力不如大陸下,未來要協助台灣維繫既有的邦交,效果恐相當有限。

小英應對美國硬起來

民進黨政府大打「抗中親美」牌,蔡英文總統於年初大選中,以壓倒性的勝利狂掃817萬票連任成功。人民期待不是只有抗中,而是親美之後,能對台灣長遠發展有所裨益。《台北法案》近期參議院可望也將通過眾議院的修正版本,待川普總統簽署後通過立法。台灣不需要美國華而不實的支持,蔡政府應聯合友台美國國會議員,公開要求美國政府履行美國國會通過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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