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曾志超】莫用租屋新制來轉移居住正義政策跳票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為了保障租屋的國人不再遇上惡房東,租屋新制今(1)日上路,總統蔡英文也在官方LINE群組中提醒三大新制,一、押金不得超過兩個月,二、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
圖片來源:蔡英文LINE圖檔

作者為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政府於6月1日推出租屋新制,包含押金上限、不得限制房客遷戶籍與規範電費等措施。然而,這些制度原本在相關法規即有規定,僅有宣示性的效果,對房客幾乎沒有新的保障。民進黨無法兌現選舉時開的居住正義支票,便重新包裝既有的租屋規定來轉移政策跳票的注意力。

租屋新制毫無新意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Line群組宣傳,租屋新制將於今年6月1日正式上路,包括押金不得超過二個月、房東不得禁止租戶遷戶籍,以及電費不得超過台電夏季電價,違者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從其內容看來,好像政府又推出了新的保障房客措施。

惟其主要內容早在2017年12月27日公告並於2018年6月27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中多已有明文,如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第七條第一項);出租人應於簽訂租賃契約前,向承租人說明由出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並提供有修繕必要時之聯絡方式。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如出租人未於承租人所定適當期限內修繕,承租人得自行修繕並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約定之租金中扣除 (第八條)。

蘇院長所指6月1日正式生效的是內政部所研擬之《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易言之,該事項乃是在規範承租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其租用之住宅全部或一部租與他人(次承租人)居住使用,他人(次承租人)支付租金之租賃行為。

簡單的說,新規定是在規範「包租業」向「房東」承租房屋後再行轉租予「承租人」之法律關係,與一般的租賃行為無涉。行政院莫名的將其與一般租賃混為一談,此舉僅是在轉移執政三年後,無力解決居住正義問題的批評。

蔡政府社會住宅目標難以達成

蔡英文總統參選人選舉期間高喊居住正義口號,其於2015年「英派革新台灣好政」之住宅及不動產政策發表記者會上直指: 為什麼我們要積極處理住宅問題?因為它所牽涉的不只是房屋的買賣,或者是單純的高房價問題,而是政府對於人民居住權利的重視跟保障。我認為讓每一個人,都找到自己負擔得起、又有居住品質的房子,住得安心,能夠專心為事業打拚,並且照顧好家人,這就是政府最重要的責任。尤其是很難買得起房子的家庭,這些居住上的弱勢者,政府更是應該要優先協助他們。所以當時就提出興建社會住宅等居住正義政策,並在2016年提出的8年興建20萬戶社會住宅目標。

如今民進黨已經執政了三年,當年土地及住宅政策小組召集人花敬群也當上了內政部次長,直接督導居住正義的政策落實,但蔡政府居住正義的政策效果卻十分有限。

蔡英文總統競選期間,批評馬英九總統任內房價大漲,實際上蔡英文總統就任後各地房價都呈現不斷上漲的趨勢,目前台灣房價正處於高點,引用信義房屋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公布的信義房價指數,台灣整體指數馬總統卸任時2016第二季指數為279.74,最新的2019年第一季已經達289.33,台北市、新北、桃園、新竹、台中與高雄都呈現相同的結果。

都會區房價高不可攀,一般上班族難以負擔,買不起房子,也不敢結婚。即使勉強購屋了,也將多數的薪水拿來繳房貸,對台灣的消費產生排擠效果,造成年輕人生活困難,哪還能生小孩,讓台灣的少子化問題愈來愈嚴重。

面對居住正義問題,蔡政府的解方就是社會住宅。依據行政院2017年3月6日核定之「社會住宅興辦計畫」,為落實8年達成政府直接興建12萬戶,第一階段(106至109年)政府直接興建4萬戶及包租代管4萬戶,計8萬戶;第二階段(110至113年)政府直接興建8萬戶(含容積獎勵補充)及包租代管4萬戶,計12萬戶。

其中政府興建的部分,內政部長徐國勇五月初在臉書粉絲團發文表示,社會住宅目前已完工及興建中有2萬7080戶,更有2萬274戶也在規劃當中。四萬戶有一半是規劃中的,恐難達成預期目標。另外,還將包租代管也算在內,並規劃四萬戶的高目標,這簡直是不可能的任務,縱然政府提供稅賦減免、修繕及居家安全保險費等補助,但這些對屋主的誘因相當有限,多數屋主根本沒有意願參與包租代管,徐國勇五月初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坦承,目前執行中的「媒合包租代管」業務進度嚴重落後,目前媒合不到四千戶,2020年如何達成四萬戶的目標?由以上的數字可知,即使將預期興建的社會住宅也納入,並加入灌水的包租代管,蔡英文的住宅政策支票也難以兌現。

政府應多管齊下解決居住正義問題

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固然可以提供更多的廉價房,讓低收入或是弱勢族群也能有地方可住。但是台灣地狹人稠,尤其是都會區土地有限,硬要興建大量的社會住宅難度相當高,也對政府財政產生極大的壓力,政客喊出不切實際的數字毫無意義。政府應務實的考量財政能力與既有的土地資源,提出可達成的具體目標。

除了社會住宅之外,政府其實還有其他手段。例如我國央行貨幣政策長期壓低匯率與利率,雖然有助於台灣廠商出口,然低利率使得借款利息壓力有限,購房貸款成本偏低,形同鼓勵國人將資金用於炒房,房價居高不下實與中央銀行持續的低利率政策有一定的關聯性。

此外,為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實價登錄制度,因仍有許多不透明的地方,許多學者均建議加入「預售屋登錄」與「資訊揭露至門牌」,內政部推出的「實價登錄2.0」版本卻均付之闕如,讓人質疑蔡政府的房屋市場資訊透明化政策,根本是喊假的。

最後,我國不動產持有成本也偏低,雖然各地方政府近年來紛紛調高房屋標準單價、土地公告現值,但台灣不動產持有稅仍低於多數國家,多金的投資客囤房沒有壓力。未來也應檢討相關稅制,提升不動產持有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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