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林育瑾】「引渡逃犯」與「政治迫害」的連結是什麼?

作者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博士生

香港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16日再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民眾身穿黑衣上街,高舉布條表達訴求,遊行隊伍行進時高喊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中央社記者裴禛香港攝  108年6月16日
香港泛民主派團體民間人權陣線16日再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大遊行,民眾身穿黑衣上街,高舉布條表達訴求,遊行隊伍行進時高喊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下台。中央社記者裴禛香港攝 108年6月16日

喧騰至今的因香港政府修改《逃犯條例》引發的社會動亂,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決定暫緩修訂《逃犯條例》的工作。

香港政府鑒於香港居民在臺灣殺人棄屍,卻因香港與許多司法管轄區尚無長期司法互助安排而無法將殺人犯移交審判,導致殺人者至今仍無憂無慮地逍遙法外,港、台等地皆無法可管,無人能為受害者伸冤討公道。因此,為使兩地司法可以展開個案合作,亦同時彌補香港現有法律制度的漏洞,香港政府乃於今年4月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目的在彌補無法引渡殺人犯,讓殺人者償命、讓犯罪者獲得應有的制裁。孰料,卻引發香港的動亂,而動亂的焦點卻是「政治迫害」!

主張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便等同於政治迫害的團體認為,香港政府一旦修改了《逃犯條例》,即使修訂的內容限定在殺人、強暴、劫機等37項世界各國認同引渡之公罪,都會被中國大陸政府引以為藉口地當作政治迫害的途徑。於是乎,香港群眾聚集街頭,展開了與警方的對峙與暴力衝突!

這場衝突,在西方媒體記者也與香港警察對衝的喧染下,顯得更加站在道理這端,一瞬間港、台所有反對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者皆成了歷史正義的一方,所有不支持反對修法的群眾,無論所持的意見、主張與論述為何,通通被都打成了莫須有的罪惡!

只是,在這喧騰多時的動亂中,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團體與其發起者,卻從來沒有告訴香港民眾,對於很有可能又出現的香港人於境外殺人卻無法可管的窘境時,香港人該怎麼辦?換句話說,那位被殺害的香港女子以及她腹中的孩子,她們母子(女)二人不會是最後一個因為無法可管的受害者,這位受害女子的父母親人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受害的家屬。台灣當年被英國人撞斃的年輕人,其本人與其親屬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那位在街頭大聲哀鳴責問警察為何毆打細佬(孩子)們的媽媽,成了媒體大肆宣傳下的悲情媽媽,她的真情悲喊,被媒體廣為宣傳而使人動容。只是,當這位哀斥警察的媽媽與那位女兒在台灣被香港男友狠心殺害棄屍的媽媽,兩位媽媽倘若見面時,那位哀斥警察的媽媽要如何面對那位受害女子的媽媽呢?

反修訂《逃犯條例》的團體,以及在街頭打砸的群眾不知會怎麼回應這個問題?那位怒斥警察的西方媒體記者不知是否想過這個問題?但或許他們永遠不會回應,因為他們可能不清楚香港政府修改的不是政治迫害條例,而是引渡犯罪的條例!也或許他們根本不管眼下以及未來可能再出現的殺人無罪的窘境,到底要怎麼解決?

政治迫害絕對令人憤恨,古今中外,任何政府、政黨操作政治迫害,哪怕逞一時之快,亦必然落得離心離德、千夫所指,但「修訂《逃犯條例》」與「政治迫害」,兩者間要如何產生勾稽?有什麼樣的證據可以證明政治迫害會是修訂《逃犯條例》的必然結果呢?

多日的訊息、文章與政治評論看下來,認為政治迫害是修訂《逃犯條例》必然結果的論斷,都立基在「想當然耳」之上,這種想當然耳無疑地可以無限上綱,可以莫須有地將人入罪。也許中國大陸政府尚未透過修訂《逃犯條例》進行「想當然耳」的政治迫害時,有心團體與政黨已經透過《逃犯條例》進行了政治迫害,因為凡是沒有跟著喊聲嗆罵或加入「反送中」的政治人物,全部都被扣上帽子、貼上了標籤!香港政府和中國大陸政府尚未透過《逃犯條例》來扣別人帽子,就已經先被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的人扣上了一頂大帽子,想要理清治安、妥善治理、還民公道的心念便湮沒了。

但那位殺害女友的罪犯卻仍舊逍遙法外,笑看《逃犯條例》這項很有可能讓他鋃鐺入獄的法條胎死腹中。而那位對著警察哀鳴的媽媽則成為保障這些罪犯的第一線捍衛者!這多麼令人感到無言!這莫非就是民眾們要的正義?

2014年台灣爆發侵占立院與行政院的暴動事件,當年相當一致且頗具規模的標語、黃帶子、口罩⋯等「裝備」,很有系統與組織地充斥人群內,但都打著「都是學生自發性準備」的大旗。爾後,當初許多對外宣稱中立的學生,一個個都被證實具有特定政黨色彩或接受特定政黨資助;又筆者之前的文章曾提過,某位在朝任官的綠營教授曾在課堂表示,反服貿的真正原因是不能讓真的會給台灣民眾帶來經濟發展的服貿在國民黨執政時通過,所以要反,等民進黨執政了再通過。今日,2019年的香港出現與2014台灣太陽花運動一樣的系統性裝備對抗,兩者間的關聯是否能夠連結?不免啟人疑竇。

總之,天佑香港、天佑台灣、天佑大陸,政治迫害絕對要反、殺人無罪更應該要反到底,因為後者不會離大家的生活比較遠!香港與台灣的民眾們,與其跟著臉紅脖粗、義憤填膺地搖旗吶喊「反送中」,不如高喊「反政治迫害」與「反殺人無罪」!更請進一步詢問那些主張反對修改《逃犯條例》的個人、團體與政客,眼下殺人無罪的現況該怎麼辦?「引渡逃犯」與「政治迫害」的必然連結,其立論佐證又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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