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江元慶】司法要怎麼還原他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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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Getty image

民國106年8月,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束;在通過的決議中,包括辦案人員必須嚴守「偵查不公開」。然而,在司改國是會議結束後半年,有辦案人員造了孽,傷害民眾持續迄今……

民國107年2月,雲林警方到嘉義市一處民宅搜索,抄出千元新台幣偽鈔約260萬元。警方逮捕房客莊叔琪,以及他的阮姓越南籍女友;移送法辦後,兩人被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檢察官偵查8個月,全案起訴;檢方指控莊叔琪在租屋處製造假鈔,還載阮女去交易假鈔(嘉義地檢署起訴書,107年度偵字第1565號等)。

莊叔琪否認製造偽鈔,也不知道阮女是去交易假鈔。經過法官調查,案情水落石出:嫁來台灣、後來離婚的阮女,才是偽鈔製造者。她承認,是趁莊叔琪一早出門上班後,在家製造偽鈔;阮女還說,莊載她外出時,並不知道她暗中交易偽鈔。

由於阮女供詞對莊叔琪明顯有利,法官一度懷疑她獨自扛罪,意圖掩飾莊男。但經過深入追查,一、二審不僅沒有發現莊叔琪參與犯罪的證據,相反的,倒是有不少的事證,可以證明莊叔琪確實不知情。

阮姓女子被判4年6個月徒刑確定,入獄服刑。莊叔琪則是獲得司法「認證」:被冤了。無罪定讞後(台南高分院判決書,108年度上訴字第277號),當年被羈押121天的他,拿到48萬4000元刑事補償。

司法拿錢給莊叔琪,就是還他公道了?不!司法早已摧毀了他……

前有所述,警方到莊叔琪住處搜索,是在民國107年2月;他無罪定讞,是民國108年12月;獲得刑事補償,則在民國109年4月。也就是說,從被逮捕到獲得補償,莊叔琪經歷了兩年兩個月;在這段期間,他遭受的折磨與痛苦,令人難以想像。

54年次的莊叔琪,在地方上並非無名之輩。患有小兒痲痺的他,是「嘉義市肢體障礙服務協會」理事長,活躍鄉里。當年他遭搜索,是在農曆年節前,為了讓嘉義市的肢體障礙者能過個好年,莊叔琪辦了一場寒冬送暖活動,市長涂醒哲等藍綠政治人物都到場參與。

沒料到,活動結束才隔兩天,警方搜索他住處,在有人違反偵查不公開之下,媒體披露了這幾個字:「嘉義市肢體障礙服務協會理事長莊叔琪」,報導內容甚至指稱:「偽鈔集團打算趁過年大撈一筆」。在媒體部份報導有錯、起訴內容部份與實情有誤之下,「偵查公開」的傷害造成了。

「他過的真得很不好!」莊叔琪的律師吳弈麟、嘉義市肢體障礙服務協會人員都這麼說。

「當初警方把我遊街示眾!」儘管事隔多年,莊叔琪仍然氣憤不已。他說,警方當年把他移送檢察官偵辦時,故意押著他繞行在警察局的中庭給媒體拍照,「直到現在,即使我無罪確定了,網路上還是可以看到我戴著手銬,四名警察押著我的照片。」

全名、照片曝光之後,莊叔琪的人生直墜地獄。媒體見報當天,嘉義市肢體障礙服務協會火速召開臨時會,解除莊叔琪的理事長職務。此外,莊叔琪獲得交保後,因租不到房屋,「我在嘉義市博愛路路橋下住了半年,曾經兩天沒有飯吃。」

在還沒出事之前,莊叔琪有份薪水不算低的工作:記帳士。「我最高曾經一個月有13萬元收入,但化為烏有。」莊叔琪說,他以前大概有30多家公司客戶,每個月幫他們記帳報稅,「我交保之後,這些公司因為每個月經營需要,統統都已經另找記帳士。」更讓莊叔琪難以持續原來工作的是,即使他已經無罪定讞多年了,「我當初被扣押的電腦,司法到現在都沒有還給我,我的客戶資料都在裡面啊!」

莊叔琪說,他最窮困時,曾經去申請補助,對方告訴他:「去找工作啊!」行動不便、年逾50歲的他,一臉慘然:「我已經找了兩年了。」

莊叔琪無罪確定了。他奪回了清白,但迄今扳不回失去的人格,司法也還不回他原來的人生。這場「偵查公開」下的傷害,從司改國是會議結束之後,持續到現在。

莊叔琪說,他並不奢求社會幫助,「但我要讓大家知道,在台灣還會發生像我這樣的事!」現在,莊叔琪每天要靠安眠藥才能入睡,他已經吃了快兩年。他吞下的安眠藥,就像司法吞噬著他,日日夜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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