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胡文琦】請問漁民要自立自強?還是自生自滅?

保護頭城釣魚台辦公室成立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前中國國民黨發言人

媒體報導,我蘇澳籍漁船新凌波236號27日在釣魚台列嶼「約12浬的海域」作業,又遭到蔡政府一直自豪、自嗨表示,「目前是台日史上最好關係時刻」的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艦「KURIMA」PS32「刻意、蓄意的擦撞船艏」,消息傳回台灣後讓漁民群情譁然,漁民忍不住要痛罵:「日本船太超過!」。為此,蘇澳區漁會常務監事林月英則痛批,「政府就算要媚日」,也得以對人民、漁民有益為前提,政府必須「給個說法」,為漁民討公道云云。

此外,一個就只是「地方基層級」的林月英還大器、知書達理的表示,新凌波236號漁船有無越界尚待釐清,如果我漁民不對,漁會也不會護短,唯漁船即便越界,日本巡邏艦也不該衝撞我方漁船,「因為與巡邏艦相比,漁船根本不堪一擊」,日本明顯「不合比例、以大欺小」的此舉,已明顯危及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她還說,日本有這種行為,我國政府就是要發聲,「難道日本人就可以隨便欺負我們嗎」?如今,冲之鳥礁的漁場沒了,現在釣魚台列嶼周邊海域作業的船隻很多,若連這處漁場都沒有,要叫漁民去哪裏作業?難不成要叫漁民將漁船駛進總統府抗議嗎?

坦白說,這次就是仗著船堅砲利「強凌弱」的衝撞事件,已經不是日本違反雙方漁業協定的「第一次」了,據悉,最近的一次是今年6月23日蘇澳籍的漁船「盛福16號」,遭遇日本公務船為己方的「娛樂漁船」護漁而產生的小型衝突云云,換言之,蔡政府根本沒有做到自己之前號稱會「優先維護漁民權益」,並秉持「超前部署、預置兵力、彈性運用」的原則,只不過,這次真的「好哩家在」的是,連同2名台籍在內的船長、船員、3名菲律賓籍及2名印尼籍的漁工,都沒有發生任何不幸的身體生命傷亡事故。

唯再回頭檢視一下此次「猶待釐清『作業位置』」的有驚無險事故,誠如林月英所強調,撞船一事攸關「漁民安全」,誰對誰錯雖然尚待釐清,但「撞船就是不對」,何況,日方「KURIMA」PS32是大約206噸的「公務船」,而我方的新凌波236號則是未達50噸「小巫見大巫」的「小型漁船」,日方執法的「不當強勢」與「危險技巧」,顯然就是「吃人夠夠」地「不然,你是想怎樣」?而之所以會讓人不得不懷疑民進黨蔡政府在維護主權尊嚴與利益「也雙標」的是,面對中共就是一副不能讓對方在「領空」上耀武揚威,但在「大哥哥、小弟弟」面前的「爭議『領海』時」,則不僅對「冲之鳥『礁』」不敢吭氣放屁一聲,就連「太平『島』」被降格為「礁」時,竟然還「主動」表示認同歡迎,試問,「這個國家」的「這個國安團隊」難道還不夠「下四下種」的丟臉嗎?

而令我們「完全沒有意外」也「沒有任何期待性」的是那位「駐『助?』日代表」,近日才為了「號稱大使」而喜不自勝的謝長廷先生,日昨終於在「千呼萬喚始出來」地表示有此案有「三大疑點」,然而,第一點的所謂日本認為我方侵入「領海」,而12海浬內不在台日漁業協定範圍,過去四年從來沒有台灣漁船在協議海域內被日本片面扣押或干擾的「官方說法」,顯然就是「幹話連篇」,看看之前「盛福16號」的「實際案例」,請問「謝大使」到底有沒有「用心」做功課並做好「駐日代表」爭取台灣漁民權益?

其次,針對日方刻意「玩弄文字遊戲」的「伎倆」表示,日本並未「衝撞」我方漁船,而是「接觸」,講白了,那不就是過往日本在二次世界大戰侵略「東亞鄰國」時,說他們是「進出『中國』」,而且還要創造「大東亞共榮圈」云云,當然,如果有人要「刻意裝睡叫不醒」的話,也會有如前奇美董事長許文龍相信「台籍慰安婦」是「自願且是向上流動」的不入流邏輯,換言之,「接觸」就一定要「擦撞船艏、碰碰鼻子」地來表示「歡迎之意」?就是要派出快艇像「恐怖情人」般地追逐一下新凌波236號?

第三,所謂日方告訴「謝大使」的強調,海保廳此番有發出「警告」一事,暫且不論日本還「打人的喊救人」的積極提供新凌波236號,在2018年24次「入侵『雙方有爭議』領海」的記錄不說;講白了,既然是「雙方主權有爭議」的釣魚台列嶼,台灣即無需承認「12 海浬內」的「日本主權」,退一萬步來說,最多就是台日雙方都不應在12海浬內「作業」,遑論此番新凌波236號上面,不是還有「不是台灣人」的菲律賓與印尼籍漁工可以「公正作證」,不是嗎?

因而,在全世界的國家都有200浬的專屬經濟海域權利下,就唯獨台灣漁民作業就是要被日本限縮,甚至屢屢還被侵門踏戶的「糗事」,如果這不是蔡政府喪權辱國?還有什麼不是喪權辱國?準此,在現時、現代的漁船作業都有所謂VMS(船位回報器)可供「科學驗證」的狀態下,就請蔡政府即時、快速的「鑑定」,千萬不要讓台灣漁民除了需要「自立自強」外,現在竟還要「自生自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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