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邵宗海】「2021美國國防授權法案」中涉台條款再釐清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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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澳門理工學院名譽教授

美國眾議院在今年12月8日以335票贊成,表決通過《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案》(National Defense Authorization Act for Fiscal Year 2021)中規範2021年美國國防部財政、預算及政策。接著參議院稍後在12月11日以84票通過也表決通過這項法案。根據《美國之音》的一項報導稱說,2021年國防授權法案的內容多達4500頁,而涉及金額高達7405億美元。

這項法案之所以會讓台灣表達極為高度的關切,是因為法案本身之中有列出一些「涉台條款」,對台灣未來一年是否得到美國的「軍援」或其他的援助,有非常明確的保證。譬如說,法案關於台灣的部分就列在第1260條。條文中有指出,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是美台關係基礎,依循台灣關係法全面追求深化美台廣泛、密切及友好關係,目的在促進更多合作與美台關係的擴大與深化。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的實施與執行,應隨政治、安全、經濟動態與情勢不斷發展。此外,條文中尚指出,中國大陸對台灣日趨脅迫與侵略性的行為,與和平決定台灣前途的預期背道而馳。美國政策應確保抵禦任何訴諸武力或其他形式危及台灣人民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的能力。

其中較令人注意的「國會意見」則是指出,美國應持續支持台灣發展具能力、有準備與現代化的國防武力,包括對台軍售與國防工業合作,確保台灣維持不對稱戰力戰略。其中特別有提出要強化印太地區軍事部署的「太平洋威懾倡議」(Pacific Deterrence Initiative),倡議並防範中國的工業間諜、要求中國軍工企業的透明化、捍衛香港、謀求中國從世界銀行援助畢業、保護美國供應鏈、要求美國在國際金融機構代表尋求中國借貸透明化等。法案中也建議邀請台灣參加環太平洋軍事演習(RIMPAC)、美軍歐文堡國家訓練中心(NTC)聯合訓練與雙邊軍演及訓練,擴大台灣軍人在美受訓可能。另外,國會也建議依據《台灣旅行法》,增加美台高階軍事將領交流。至於眾議院軍事委員會共和黨團的摘要裡,則是將支持台灣列為「威懾中國的新手段」其中之一。

再就內容深化一點來說,在法案第1260A條中,是要求美國國務卿或其指定官員,在法案生效後最遲45天內必須向美國參眾兩院軍事委員會進行簡報,說明美國依循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支持台灣維持自我防衛能力的承諾。這項年度簡報將一直持續進行至2026年底。另外法案第1260B條則是因應新冠病毒疫情的流行情況下,對美台醫療安全合作,要求國防部長在徵詢衛生部長後,於法案簽署生效180天內,向參眾兩院軍委會遞交報告,說明與台灣國防部發展醫療安全夥伴關係的可行性。

這項法案與川普總統在12月27日,由白宮發出的一項新聞稿表示:他已正式簽署「撥款法案」,其中內文中有包含「台灣保證法」的敘述,呼籲美國政府對台軍售常態化、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並檢視國務院對台交往準則等,內涵還是有所不同。嚴格來說,國防授權法案是一系列美國聯邦法律的名稱,只是明確了美國國防部2021的年度預算和支出。像第一次《年度國防授權法案》於1961年通過。 而美國國會歷年下來,則在通過兩個年度法案裡來監督國防預算:除了《國防授權法案》外,另一個就是《撥款法案》。

只是引發外界震驚的,是川普針對前述參眾兩院通過的《2021財年國防授權法案》,是採行了「否決」的措施。川普在12月23日是以「促進外國虛假消息網路散播威脅」、「未包含關鍵國家安全措施」等理由,否決了《2021年國防授權法案》,逼使美國會參眾兩院必須要重新表決討論。其實川普否決的理由,也說了法案其中所載條款,譬如未包含關鍵國安措施、不尊重美國退伍軍人與軍事歷史,與國安及外交政策相牴觸,這中間包含了「限制總統在國安緊急狀況時的軍用資金調度權力」、「將使阿富汗等國撤軍命令在川普卸任同時被推翻」等後果效應。同時,川普也特別指出該法案未修正《通訊端正法》第230條款的潛在國安威脅,將「促進外國虛假消息網路散播威脅」。再針對法案條文會使得讓「美國普及5G網路」等願景被延緩,形同是給予近年大力崛起的中俄兩國一份「厚禮」,所以決定將法案否決。

但是眾議院在12月28日晚間加開院會表決,以322票贊成、87票反對,超過2/3的絕對多數維持通過原案;美國參該院如果也以三分之二票決維持原案,那麼就可將川普的否決案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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