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鄭正鈐】印尼移工安置費轉嫁雇主,勞動部硬得起來嗎?

印尼再出招 要求看護加薪雇主付仲介費 (圖)
圖片來源:中央社

作者為立法委員

印尼政府單方決定明年一月起,要求約8-10萬元印尼移工安置費用,轉由雇主負擔。我國聘用印尼看護工的大多是重度失能者的雇主,這筆費用對於雇主是很大的負擔,更或是負擔不起。但勞動部對於印尼政府這項政策的反應不但慢半拍,而且與印尼的協商毫無具體進度,令人不得不懷疑勞動部真能保障台灣雇主的權益嗎?

印尼政府要求海外雇主負擔移工安置費,這筆費用共約8-10萬元,包括來回機票、工作簽證、仲介服務、換護照、體檢、保險與住宿等。意即台灣雇主還沒聘到移工前就要先付出8-10萬元,而移工到台灣如要求轉換雇主或者逃跑,雇主還得再付一次8-10萬元給仲介才能申請新移工。

且若引進的移工不適任,又將衍生不知找誰退費的問題?而且其他來源國如越南、菲律賓與泰國是否亦將比照辦理?因此,政府除了在與印尼政府雙邊溝通時,必須確保勞雇雙方法律地位平等、契約權益相等之外,也必須盡速提出相對應的政策配套作為因應。

印尼這項政策讓國內許多身障團體及看護工雇主擔憂不已,但勞動部的反應始終慢吞吞,連筆者在立院質詢時,勞動部長許銘春還是不斷跳針,重複說「在協商中」,但是卻說不出任何具體進度與因應措施。

從7月底「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獲得這項訊息,行文勞動部請求瞭解,勞動部卻告知該協會是「假新聞」。8月23日,「中華民國脊髓損傷者聯合會」號召23團體、近百名乘著輪椅的身心障礙者赴勞動部抗議。勞動部當時則說「已經去函詢問印尼,將進行協商」。

8月28日,印尼海外移工安置暨保護局,第二次強調這個政策已定案,預計半年後實施。國內雇主對此急跳腳,勞動部卻回應,目前仍未收到印尼政府正式的通知,先前發文也尚未收到回函。

9月中筆者在立法院舉辦協調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的回覆,依舊是「將與印尼進行協商」。10月質詢勞動部長許銘春,得到的回答還是「正透過雙邊會議協商中」。至於進度如何,若協商未成如何因應?許銘春仍然含糊其辭。

國內產業及社福移工共69萬9千餘人,印尼移工則有26萬7千餘人。而從事養護機構看護或家庭看護工作的社福移工共有25萬4千餘人,其中來自印尼的移工約有19萬5千餘人,比率高達77%。

而我國雇用外籍看護工的雇主,大多數是需要全日照顧的重度失能者,尤其是脊髓損傷者聯合會的傷友,其經濟並非富裕,若印尼移工費轉嫁台灣雇主此事成真,每個外籍看護引進將多達約10萬元的成本,亦是一筆不小的負擔。

許銘春在回應覆質詢時不斷強調,與印尼的雙邊會議若未達成共識,這項政策就不會執行,但問及相關進度與因應措施時,卻只說還在協商、溝通當中。然從勞動部這二個多月來對此事的被動處理,以及消極的回應態度,我們雖然願意相信勞動部為保障台灣雇主權益的努力,但我們同時也質疑許銘春所聲稱的「努力」,到底夠不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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