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阿龍里長】車禍調解中的人生風景

阿錦姨和邱小姐就是在這裡完成調解。圖:蔡坤龍/攝
阿錦姨和邱小姐就是在這裡完成調解。圖:蔡坤龍/攝

上集寫到兩起車禍調解,里長當說客,時而演苦旦,時而扮黑臉,角色多變,但樂在其中,因為看到當事人苦著臉走進來,笑著臉走出去,實在太療癒了!

調解雖然是政府所立的機制,但因各地民情不同,產生不同風貌,聽說某些地方調解委員的位子比當事人高,也就是以類似法官的姿態居高臨下,頗有威嚴,嘉義市的調解委員與當事人則是平起平坐,此話暫且不提,言歸正傳。

調解不一定要請出調解委員,只要對造雙方同意,任何人都可以當調人,在比較傳統的地方,有時宗族大老也會被請出來排解糾紛。

且說里長我有一次受託處理車禍調解案件,其中一方是里內的阿桑,喚做「阿錦姨」,70多歲,命不太好。丈夫早逝,生有兩個兒子、兩個女兒,女兒出嫁各自打拼,大兒子也長年在外,阿錦姨和小兒子同住,她做資源回收維生,大腦裡面長了一顆瘤,什麼時候要爆開不知道,但她樂天知命,每天快樂工作,快樂生活。

她的小兒子在工廠上班,收入平平,小媳婦因為腳傷,沒有固定工作,生活的重擔大部分在小兒子身上,夫妻育有一對兒女,都還在讀書,全家都是古意人。

有一次我去拜訪這個家庭,阿錦姨的媳婦問我,他們為什麼不能申請低收入戶,我說,「你先生和你都有工作能力,恐怕無法通過!」阿錦姨的媳婦繼續問道,

「為什麼有人生活比我們好過,卻有低收入戶資格?」

好問題。

我問她腳怎麼受傷的?她說是職災,幾年了?她說5、6年。她走路時右腳腳尖撐地,後腳跟翹起來,也就是一腳正常,另一腳墊著腳尖走路。問她會痛嗎?她說不會,那為什麼不能好好走路?她說沒辦法,因為受傷時就這樣,醫好以後,定型了。

我心生一計,請她再去看原來的醫生,只要醫生願意證明她的腳已經永遠無法恢復原狀,傷,就變成了殘。她說試試看。

一個星期後,她告訴我,醫師願意幫她開立身心障礙手冊。這樣就行了,因為她身心障礙,婆婆已經超過65歲,兩個小孩還在讀書,丈夫一個人工作,收入不豐。阿錦姨的小兒子一份工作要養老母、妻子、一對兒女還有自己,總共五口,這種生活條件,低收再不過,還有天理嗎?

請里幹事幫忙,經過一個半月審核,他們的低收入戶資格通過了,從此這一家人每個月可以領若干生活津貼,看病、小孩讀書都有福利補助,生活輕省很多。

但人生波折難免,有一次阿錦姨出去做回收,騎腳踏車從巷子裡出來,後方貨架上載滿物品,不好控制,又遇到巷子口斜坡,阿錦姨的腳踏車像一顆滾落山下的雪球般,愈衝愈快,她煞不住車,不巧大馬路左側來了一輛自小客車,兩車交會,撞個正著,阿錦姨被送到醫院急救。

醫院住了三、四天,她出院後繼續傻傻工作。三星期後安排調解,雙方的意見是直接到警局交通隊,如果談得成,當場和解,大家省事。

肇事對方是一名三十歲左右的邱小姐,阿錦姨要求賠1萬2千元,邱小姐說,車禍發生是阿錦姨的錯,從巷子裡衝到大馬路,誰會注意到?我說行進間的車輛,很少完全沒有肇事責任,邱小姐恐怕要加減賠一點,她開價賠3000元。

我問阿錦姨可以接受這個數字嗎?她說底線是1萬元,不成就去法院告,她自覺受傷後生活諸多不便,1萬是合理價碼。

邱小姐不接受,她覺得即便自己有錯,也是小錯,肇事責任大部分在對方,眼看談判就要破裂,空氣瞬間凝結,邱小姐突然說道,

「我知道阿桑生活很辛苦,但做人講要道理,如果是為了幫助她,我願意捐1萬元,但如果是車禍,我不想賠那麼多錢,這是原則問題。」

我問阿錦姨,如果和解書上寫「捐1萬元」,而不是「賠1萬元」,可以接受嗎?阿錦姨說道,

「隨便啦,反正我又不識字!」

於是我在和解書上寫道:雙方發生車禍,因阿錦姨生活辛苦,邱小姐願意捐助1萬元,改善老人家生活,文中完全沒有提到賠償字眼。最後雙方簽名用印,交付款項,本案和解,大家都笑著走出去。

我把和解書送給處理本案的交通警員,他看了一點,收到抽屜裡,除了謝謝,沒多說什麼。事情經過兩年多,警方也沒有再傳訊阿錦姨或邱小姐,應該沒事了。

里長雖然官小,但幾乎每天都在燒腦,賠錢變捐錢,意義大不同,但結局一樣,窮則變,變則通。是說天可憐見,車禍發生時,阿錦姨頭裡面那顆腦瘤沒有爆開!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