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顏建發】再多的論述也改變不了香港被奴隸的命運
作者為健行科技大學企管系教授 顏建發
6月9日據各媒體報導,至少有超過百萬香港民眾頂著炎熱的天氣湧上街頭,要求港府撤回犯罪嫌疑人被遣送至中國等地受審的「逃犯條例」修訂案(「送中條例」)。此事起源於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殺害女友後逃港,依照屬地主義,台灣擁有司法管轄權,但香港與台灣沒有刑事司法互助,使得港方遲遲無法檢控謀殺罪名。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以此為由,要求修改《逃犯條例》,彌補社會治安漏洞、避免成為罪犯的匿藏之地。由於香港雖與20國簽有「逃犯移交」協議,但並不適用於中國、澳門和台灣,特區政府趁此事故修法,將此法適用於台灣、中國及澳門。
只是,特首固聲稱此舉有「改善法治」、「填補漏洞」良善知意,其動機卻令人生疑,其實骨子裡是為了取悅北京、方便北京逮捕在香港的異議人士。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曾表示,為了去年2月的港男殺害台女案,台灣曾3次向港府提出司法請求與會商要求,但港府均不回應。如今,硬要讓此案強行通過,令人懷疑,是要假借「逃犯條例」修訂完成「送中條例」。治逃犯是假,將不喜歡的人「送往中國」才是真正的目的。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逃犯條例》修訂,將審議移交逃犯的權利,轉為行政長官,也就是說,如果中方申請移交犯人,只要特首及法庭同意,無需經過「代議制度」的審查,逃犯就可直接移交給中國;另外,草案通過,因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同樣適用於修法前所發生的案件。此法一旦通過,法律將不再成為香港自由的保障,反成為北京破壞香港法治與自由的工具。「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香港人的憂慮與憤怒不難理解。
然而,無論如何,這是一場自由對奴役之戰,何其壯哉,只是務實來看,以小搏大、赤手對鐵甲,卻也極為悲情:香港民間鐵般的抗爭決心,又獲全世界各角落愛好民主與自由的聲援,毫無疑問是站在道德與民主的制高點,然而,香港政府警力的量固然不如民眾,卻握有公權力、武裝配備、資金與資訊、源源不斷的人力與物力的供應的優勢。不僅如此,香港政府背後仍有北京政府做靠山。這幾乎是一場未上演,勝負已決定、力量極端懸殊的賽局。這註定是場悲壯的抗爭!
但不拼行嗎?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應是土生土長、對香港有感情的市民的共同心聲。只是市民們手無寸鐵,又不能長期抗議,卻不工作、營生,相反地,政府卻可以靠打壓謀生,甚至升官發財。選擇那邊站有利,一目了然。
那麼,面對這種難題,該怎麼辦呢?本文以為,在抗爭之後,香港應有人開始做冷靜的思考與長遠的規劃與準備:(1)香港民主人士必須勾出長期抗戰的藍圖,目標要清楚,手段要有效而多元。(2)香港人必須認清,對於集權政體,自己的權利終需依靠武力奪回,而非單純仰賴論辯與説服。(3)不妨學習達賴喇嘛,在海外成立一臨時政府;有了它,各處的資源與資訊才有個滙集的中心。甚至,如果對中國的祖國認同是不能變的信念,則不妨借鏡過去孫中山的革命精神與方法,最終推翻中國共產黨。
權利歸還民眾不可能期待於獨裁政權的慈心與善念,力量對抗力量才是鐵律。要在海外組建一個臨時政府較安全,但過程其實並不容易,要其成氣候,更需機會與時間。但,前人種樹,後人乘涼。凡事豫則立;平日不種蔥,臨時要炒蔥花蛋,哪來的蔥?香港人需覺醒,爭取權利,政府形式的組織與武裝力量不能省;一旦外部時機成熟了,就能有所作為。今年世界各角落都有天安門事件三十周年紀念會的舉辦,聲勢浩大,博了不少國際媒體版面,但也僅僅如此。這個現象告訴我們一個道理:再多的演說、研討會或出版品,終究無法改變中共獨裁政權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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