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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內吞2罰單! 駕駛轟「遇到檢舉狂」反挨批

新竹市 / 莊明憲 潘建任 沈麗容 報導

日前有民眾開車行經新竹市東大路一段和二段,沒想到在這條路上,一分鐘內被開了兩張罰單,違規事實都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讓他氣得怒批,遇上檢舉惡魔。但就有民眾指出,這車主短時間內兩度違規,根本沒有打燈習慣。警方表示,其實每次轉彎或變換車道,都視為不同的事件,與路段、時間無關,因此這兩張罰單依舊成立。

一台台車開下橋,想要左轉或右轉,就得切換到專屬車道,但沒打方向燈很可能遭檢舉開罰,有民眾在新竹東大路上,短短一分鐘卻被連開兩張罰單,PO出罰單怒批浪費時間,仔細看看這罰單,違規事實都是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分別在東大路一段和二段,中間只間隔1分鐘,卻被人向兩家派出所檢舉,氣得他PO上網,直呼惡劣的檢舉魔鬼。

民眾說:「晚上開車還是要打方向燈,如果被撞到了不知道要怎麼處理。」開車不打燈真的很危險,就有人指出就在這短短一分鐘的路途中,車主兩度變換車道,都不打燈根本就是壞習慣累犯,實際上每一次的轉彎或變換車道,都被視為獨立事件就要守法打燈,就算東大路一段和二段全連在一起,警方還是能依次開罰。

新竹市警局東勢派出所所長邱致崴說:「分屬不同路口之兩次違規,不符合道交處罰條例七之一條,不得連續舉發之態樣,違規事實無誤。」警方依法開罰有理有據,這被開單的人也上了一課,轉彎切換車道別忘了打燈,小小動作可別忘否則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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