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內侵犯6女童至少224次 北市幼兒園園長之子一審判刑28年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性侵、猥褻6名女童,台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於去(2023)年8月提起公訴。台北地方法院今(16)日一審判毛畯珅有期徒刑28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新聞稿指出,被告毛畯珅2021年9月退伍後,至其母開設的幼兒園擔任教保員,並於2022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0日間,在幼兒園內對6名均未滿7歲的女童,犯下至少224次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拍攝性影像等犯行,其中甚至有2名女童遭猥褻次數超過百次。
判決書中並指出,除了本次遭合併判刑的224件犯行之外,還有其餘因無證據可證明犯行,因此僅能先做出無罪裁定。
另外,北市府教育局當時業管副局長自請處分通過申誡1次,承辦科長、督學、股長、輔導員等人也分別處以小過、申誡等處分;社會局家防中心也因督導疏失,對時任主任處以申誡1次。
台北市教育局指出,為促進幼兒園不適任人員資訊更加公開透明,已於教育局網站首頁建置「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 。
未來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如經台北市認定委員會認定終身或1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於教保服務機構,相關不適任行為人及其機構名稱均公告於此專區。
此專區除了資訊公告外,民眾只要輸入機構或行為人名稱等關鍵字進行搜尋,就可以查詢到相關人員所違反之法規、機構資訊及機構設立許可字號等資訊,讓家長即時掌握資訊。
台北市教育局提醒,依照《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及《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相關規定,教保服務機構應將設立許可證書懸掛於園內之明顯處所,並公開教保服務人員及其他服務人員之學經歷、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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