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制 自助餐便當店設紙餐具回收設施

餐飲業者注意了,今年10月起,只要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且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的自助餐店和便當店業者,依規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標示紙餐具回收處字樣及回收標誌,提供消費者用餐後隨手做垃圾分類,未依規設置者,可依法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因應全國疫情降二級,餐飲業今(27)日起有條件開放內用,但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公告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並從10月1日起實施,台中市目前以紙餐具供消費者內用使用的自助餐及便當店列管業者共321家,目前已完成設置計257家,設置率達80%;尚未設置者應在9月30日前,完成紙餐具回收設施設置及依規標示完整,以免違規受罰;如果未依規設置者,將會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規定,得依同法第50條規定處6萬元到30萬元罰鍰。

環保局呼籲,消費者用餐後響應回收3步驟:清理、分類、堆疊,簡單回收步驟就可減少回收人員的辛勞;另外,因紙餐具內層有塑膠淋膜,交付回收業者或清潔隊回收時,請與一般紙類(如報紙.紙箱)分開回收,落實分類,一同減少廢棄物產生,為環保盡一份心力。更多相關減塑配合店家資訊,可上環保局資源回收網台中市限用政策網查詢(網址:https://recycle.epb.taichung.gov.tw/tcepb_limit2005/05store/ne_list.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