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起 當英文老師須英檢中高級

中國時報【林志成╱台北報導】 繼國中小後,教育部最近又修法通過,今年九月起在大學修高中教育學程者,須通過相當於全民英檢高級檢定,才能取得高中職英文教師資格。未來要當中小學英文老師,都須通過英檢這一關。 英文講究聽、說、讀、寫,但台灣傳統教育出來的英文老師,聽、說能力常不夠好,連帶影響下一代國際競爭力。教育部師資培育司長張明文說,未來唯有通過英文檢定、聽說讀寫能力都達標準者,才能到國中、小及高中教英文。 張明文說,師資生不管考托福、多益、雅思或全民英檢,皆要達CEF架構B2級以上才可到中小學教英文。修教育學程至少要兩年,之後實習及參加教師甄試要一年。也就是最快一○三學年起,進國小;一○四學年起,進國中;一○五學年起,進高中職服務的英文老師,都須先通過英檢。 張明文表示,日本也要求中小學英文老師必須通過英文檢定,但是標準是新制托福八十分,台灣標準為CEF架構B2級(托福八十七分),要求比日本還高。 彰化高中英文老師白宏彬說,大學好好讀,要通過CEF架構B2級以上英文檢定並不難。但他認為,要確保未來英文師資的素質,大學可設畢業門檻或在教師甄試時檢測即可,要求他們參加英檢是浪費錢,也多此一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