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申請至4月底

(記者黃秀麗新北報導)新北市110年度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110年4月30日止,請符合資格的原住民儘速向烏來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新北市府原民局辦理現地勘查,通過後每公頃撥付新台幣3萬元禁伐補償金。

(右到左) 馬見Lahuy.Ipin議員、烏來區公所周守信區長、新北市政府原民局羅美菁局長及2位檢測員共同至林地現場勘查檢測

烏來區公所提出申請,經新北市府原民局辦理現地勘查,通過後每公頃撥付新台幣3萬元禁伐補償金。

經過新北市政府及烏來區各界族人積極爭取,有關都市計畫區、國家公園、水源特定區、自然保留、保護區內一直受限制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終於在108年12月10日經立法院修法並三讀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納入補償範圍,每年每公頃補償3萬元,不足1公頃者,按比例發給。109年度新北市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合計受理305案(面積約685公頃),經檢測符合規定者計有298案(面積約510公頃),計核撥1,532萬9,626元整。

為瞭解「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檢測作業的實際執行情形,新北市政府原民局羅美菁局長偕同馬見Lahuy.Ipin議員及烏來區公所周守信區長,以及2位檢測員共同至信賢里的林地現場勘查檢測,並接續召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計畫執行檢討會議,就相關禁伐補償申請程序再予簡化,以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