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第2、3季空污費併同申報 一律延長到10月31日

考量部份工廠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採行居家辦公等措施,原訂110年7月申報固定污染源排放量,一律延長到110年10月申報。環保局提醒業者務必掌握時間於截止日前(110年10月3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空污費申報繳納作業,以免受罰。

環保局表示,工廠須依規定,確實計算當季的燃料量、原(物)料用量或產品量等,每季主動於網路申報固定污染源排放量。環保局109年查核工廠空污排放申報,共有294家工廠疏忽未在時間內及時申報遭追繳空污費,總金額逾950萬元,請業者切勿心存僥倖。

每年10-12月及隔年1-3月為空品不良季節,為落實污染者付費及減緩秋冬季節空氣品質不佳的問題,環保署110年起調高空品不良季節的空污費。以排放揮發性有機物工廠而言,在空品不良季節,每公斤的空氣污染排放量就多5元,如果每個月申報5公噸排放量,一個月至少多出2.5萬元支出,一季(3個月)申報就要多花費7.5萬元。

環保局建議工廠,妥善分配全年的產能或改採污染排放量低的原料、增加污染物收集,或提升防制效率以達到減排,空污季節所繳交的空污費最高能獲7折優惠,不只減少荷包支出,也提升大台南空氣品質。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就如同用電在夏季時期採較高的費率一樣,環保署於空品不良季節,對工廠空氣污染防制費採不同費率已是行之有年的做法。環保署為進一步鼓勵工廠有更積極的防制作為,而拉大費率差距,目的是希望業者能為減緩空污多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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