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公尺窇營業用遊艇配備AIS 下週上路

配合行政院「向海致敬」政策,鼓勵民眾親近海洋,從事遊艇相關活動,交通部航政司昨(六)日宣布下週預計公告「遊艇管理規則」,規定全長十二公尺以上非自用遊艇(租用、營業用),應具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船載臺(AutomaticIdentificationSystem,AIS),藉由裝設AIS建立船舶間及船岸間之識別,避免船舶發生碰撞,違者將依照法令裁罰新台幣三千元至三萬元,下週公告後隨即實行。

交通部航政司長何淑萍表示,「遊艇管理規則」自一○一年日訂定至今,遊艇數量已由六十八艘翻倍成長至今一一三五艘,雖非自用遊艇目前約占一成(約一百多艘),但為保障民眾搭乘非自用遊艇之安全,仍擴大至現行十二公尺所有非自用遊艇均應配備船舶AIS,藉由裝設AIS建立船舶間及船岸間識別,避免船舶發生碰撞,也可保障船舶安全。

航政司表示,法令在下週公告後實施,罰鍰雖以新船為主,但舊船仍會在法規施行後一年定期檢查,違者仍需受罰,以現行法規,遊艇在十二年船齡以下二點五年進行定檢,十二年老船則每年定檢,所有遊艇都需五年特檢;另鑑於遊艇入手門檻較高,政府鼓勵遊艇共有制,增修遊艇證書應記載事項,持分人僅需提供證明文件便可向航港局註冊或登記,保障其財產安全,期能透過本次修正,讓大眾都有機會擁有遊艇,進而帶動我國相關產業發展。

此外,交通部近年也規劃商港遊艇專屬泊區,辦理遊艇駕駛訓練考試及遊艇推廣等活動,截至去年十月底,全國已有約一千席遊艇泊位,考量各地遊艇停泊需求及因應遊艇娛樂逐漸興盛,亦已規劃增加商港遊艇泊位,預計至一一五年再增設約至一千五百席泊位,目前全國共有二十處港口提供遊艇停放舶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