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8人出獄被移交香港司法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大陸警方周一將8名香港人分批由深圳遣返香港,移交給香港警方。他們是去年引起國際關注的“12港人案”的當事人。

2020年8月,12名港人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其中部分人士曾因涉及2019年在香港參與“反送中”運動而被拘捕並起訴。去年12月,其中8人被以“偷越邊境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今年3月22日刑滿出獄。

另外2人則以“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及2年,目前仍在大陸服刑。此外還有兩名未成年人被當局指“自願認罪認罰”,不被起訴,於去年12月30日被移送香港警方。這兩名少年在香港分別被控企圖縱火及串謀意圖危害生命縱火等不同罪名,早前同樣被加控一項不依期歸押罪,兩宗案件本月底再訊。

周一返港的8人中,有7人在逃亡前已因參與“反送中”運動被起訴,但獲准保釋。預料他們返港後會被警方扣押,接受進一步調查。

據香港01報道,料法院周二會開庭處理7人的案件。由於他們需要接受14天強制檢疫,預計屆時不會到庭。對他們的指控包括在港涉嫌襲警、暴動、縱火等相關罪名。另一人李宇軒則曾因《國安法》罪名被捕,但未正式被起訴。一旦罪成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12港人案”:司法污點

2020年的“12港人案”曾引起國際輿論關注。民間團體在香港和歐美發起了抗議聲援活動。美國和歐盟都曾對此案表達關切以及對當事人無法得到公正司法審批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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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之聲今年年初曾報道,12名港人關押在深圳4個多月期間不准會見家屬和家屬指定的律師。部分家屬12月25日突然接到官派律師電話被告知3天後開庭,審訊當天法院稱旁聽席「名額已滿」,拒絕外媒記者及外國領事館人員入內聽審。

此外,至今年2月,至少有3名受在押港人家屬委托代理此案件的中國律師,被當局吊銷了律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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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葉宣(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