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偷渡案:8人刑滿回香港 因涉觸犯本地法律料被還押
12名香港人去年8月偷渡台灣期間被中國海警截獲,其中8人去年12月被裁定偷渡國境罪成判囚7個月,他們周一(3月22日)刑滿,從深圳移交香港警方,但因在港涉嫌觸犯《國安法》、襲警、暴動、縱火等相關罪名,將繼續被還押等待審訊。
他們被押送到位於香港新界西的天水圍警署,大批媒體在該處採訪。根據媒體報導,家屬並沒有獲當局通知遣返的安排,家屬和律師親身到警署了解情況。據報導,警方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亦在場。
這8個人分別18至30歲,7人在港涉嫌觸犯襲警、暴動、縱火等相關罪名,將繼續被還押等待審訊。
另一人李宇軒則曾因《國安法》罪名被捕,但未正式被起訴。香港親建制媒體報導稱,警方已有足夠證據,相信他難逃被檢控的命運,一旦罪成可能面臨終身監禁。警方發言人沒有證實或否認報導。
12港人案的風波
這12人在去年8月23日從香港西貢出發,原計劃偷渡至台軍駐守的東沙群島,最終前往台灣本島,但在南海水域被捕。他們被拘留在中國廣東的深圳公安局鹽田分局,家屬在8月28日收到香港警方通知,得悉親人在中國大陸被刑事拘留。
家屬在案件開審前求見被囚人士遭拒絶,並且不能夠自行聘用律師,中國當局稱12人自願用官派律師,一些受家屬委託的中國人權律師被吊銷牌照。部分家屬收到自稱是被囚人士的信件,形容在看守所生活美好,但外界質疑被囚人士是否自願撰寫書信內容。
中國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去年12月底公布,其中10人因組織,參與偷越邊境罪被判處7個月至3年徒刑。
因組織偷渡罪成分別被判監兩年和三年的喬映瑜及鄧棨然仍在中國服刑。
另外兩人未成年被當局指「自願認罪認罰」,不被起訴,並在同一天被移交給香港警方,兩人在香港分別被控企圖縱火及串謀意圖危害生命縱火等不同罪名,早前同樣被加控一項不依期歸押罪,兩宗案件本月底再訊。?
12港人案在香港以至國際間也引發廣泛關注,民主派陣營多次發起聲援行動。美國國務院曾發表聲明,譴責中方的做法,認為12港人不該被秘密審判和囚禁。歐盟亦曾發表聲明表達關注,仍然中國當局沒有根據國際人權法,讓12名港人得到公平審訊的權利。
最為關注12港人及協助家屬的多名政治人物,包括朱凱廸、岑敖暉和鄒家成等人,早前因參加民主派初選而被捕及不獲保釋。
香港2019年的「反送中」示威起因是民眾反對《逃犯條例》修訂,反對的原因是不信任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擔心香港人會被移交大陸受審,會受不公平審訊,很多人會把12港人案形容是「送中」,從被捕到被審訊的過程中,突顯了兩地法制在透明度、人權待遇、和程序上的差異,這也是大陸法制不被港人信任的原因。
觀察人士認為,這起案件是一個讓香港人了解大陸法律制度的重要案例,亦堵截了部分涉嫌觸犯與示威相關罪名企圖潛逃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