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鳳炒股案更三審 傅崐萁纏訟13年:蔡英文把司法改成什麼樣子?

台鳳炒股案更三審 傅崐萁纏訟13年:蔡英文把司法改成什麼樣子?

花蓮縣長傅崐萁因違反《證券交易法》出庭,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今(8)日下午再度進行準備程序。傅崐萁於1997、1998年間投資股票,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等人集資炒作台鳳股票,衍生出「凱聚」案。傅崐萁庭後受訪時痛批,檢方起訴基礎是「多麼荒唐?」,質疑是不是造成另一個冤案的開始,並說要好好思考總統蔡英文把台灣司法改成什麼樣子。 傅崐萁強調,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司法是社會最後一道公義防線,檢察官只花了三天就起訴此案,可以想見起訴的基礎是否堅實,案子到了法院之後,又要延宕多少時間,是不是造成另外一個冤案的開始。傅崐萁要大家思考,蔡英文推動的司改,把台灣的司法改成什麼樣子?「如果台灣的司法尚且對一個縣市首長,把六年不起訴的案子三天就起訴,對一般基層的鄉親百姓,要如何能夠作為依靠?」 傅崐萁的委任律師林永頌,開庭時希望能夠給予兩週的時間,調出1994年至1999年之間凱聚的帳戶資料。但法官認為,當時黃任中曾說過丙種款項天天要結算,帳戶不可能供多人使用。但傅的另一律師陳峰富向法官抱怨,檢方的起訴書附表有很多問題,法官向檢察官笑說「他的意思是要檢察官多舉證一點」,陳峰富主張,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和兩公約的普世價值規範,檢察官證明被告有罪是職責所在,就公平法院理念,院方並無接續檢方責任調查證據。 黃宗宏在1997年在屏東縣推動新市鎮開發計畫,經評估後可獲利1,400多億元,希望能夠藉由釋出利多消息炒作台鳳股票,當時黃宗宏找許多人合作籌措12億元,在利多消息公告前大量買進股票,待公告股票上漲後再脫手,在消息公告之後,當年股價從每股70漲至260元。 隨後檢方調查黃宗宏的資金發現,傅崐萁當年向股市名人黃任中借款,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和華隆公司股票,違反《證券交易法》,一審傅崐萁被判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併科罰金3,500萬元;二審被判有期徒刑4年、併科罰金2,000萬元;最後更二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有期徒刑1年4月,減刑兩次,處徒刑8月,沒收不法所得6300萬元。但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侵害傅崐萁的防禦訴訟權,另外也沒有針對傅崐萁涉及他案判決,因此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