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票數離門檻太遠未通過

與九合一大選同時進行的「18歲公民權」修憲案,完成開票作業,中選會最新統計,同意的百分比為52.96%,不同意百分比為47.04%;若以實際票數看,同意票數564萬7102票,不同意501萬6427萬票。同意票數與門檻961萬差距太大,我國史上第一次的公民複決投票,全案未通過。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公民複決的門檻為「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中選會統計,本次修憲複決公投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如要達到「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門檻,代表「18歲公民權」全案必須獲得961萬9697張同意票,才是通過。中選會統計,這次共計1134萬5932人參與公投。

「18歲公民權」若是通過,年滿18歲者能享有選舉、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以及參加公民投票等權利;且依照我國的人口數,推估將新增18歲至19歲選舉人數約41萬1221人。(張佳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