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才能打!少年自稱醫事機構人員打疫苗遭拒

全台6月15號起,開打AZ疫苗,3天傳出20多人猝死,引發緩打潮,但台中有一名17歲少年到快打站,表明是醫事機構人員,要打疫苗,卻遭拒絕,怒向市府1999專線投訴。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18歲以上才能施打疫苗,少年根本就不符施打年齡。

曾梓展說,一般法規中有分醫療機構、醫事機構;其中,醫療機構包括醫院診所、中醫、西醫、牙醫;而醫事機構則包括檢驗所、復健所、護理所、心理諮商及驗光、洗腎中心等,造冊打疫苗時,一定是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人員,至於17歲少年應該是工作人員,加上不符合施打年齡,因此遭到拒絕。

據了解,17歲少年是在造冊名單中,在某家中醫診所有健保、勞保資格,區公所依照資料,列冊建檔,並不知道疫苗品牌有施打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