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托育員捏臉拍打7幼兒 托嬰中心處分停辦3個月

鳳山一家私立托嬰中心被家長檢舉虐待收托幼童,高雄市社會局調查,認定2名托育人員對7名幼童施虐,勒令這家托嬰中心停辦3個月,2名施虐者各罰12萬元。(林憲源報導)

高雄市社會局調閱托嬰中心最近一個星期內的監視影像,認定2名托育人員對7名幼童有捏臉拍打等行為,妨害多名幼童身心健康、發現幼童受虐未通報並違反機構設置標準,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情節嚴重,高雄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說明,依同法第107條,命該托嬰中心自11月1日起停辦三個月。

社會局訪談家長收集每位幼童受害狀況後,認定2名托育人員對7名幼童有不正當行為,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及97條各裁罰12萬元。

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說明,托嬰中心受家長所託,應發揮專業細心照顧幼童,不容許虐待行為,然該私立托嬰中心未妥善照顧幼童,還發生多達7名幼童受虐嚴重影響身心發展,發現幼童受虐也未通報,又於違法樓層4樓設置遊戲空間,違反法令,情節嚴重,依法命該托嬰中心停辦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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