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桃園市區公車禁飲食

【記者謝政儒桃園報導】桃園市因應防疫等級提升,市府於1月28日公告市區公車、免費公車及幸福巴士禁止車上飲食,搭乘大眾運輸運具或進出大眾運輸場站皆須全程佩戴口罩。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客運業者也須落實環境及人員的防疫規範,包含駕駛員、站務員執勤前量測體溫並佩戴口罩執勤,並加強公車手把、座椅、刷卡機、場站等公共設施的清潔消毒。

鄭文燦指出,市府會定期派員稽查客運及各運輸場站的防疫措施,客運業者出車前後會由駕駛員消毒,每6至8小時再以二氧化氯、酒精加強清潔消毒,而各大眾運輸場站因人潮眾多,每2至6小時就會清潔消毒。接下來進入春節運輸高峰期,請市民務必依循禁止飲食、全程佩戴口罩的防疫規範;若未依規定佩戴口罩或於車上飲食,經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可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鄭文燦表示,市府會全力協助業者作好防疫工作,也會爭取經費分擔業者的損失,將從三個面向提供支援,包含優先補貼防疫物資及防疫經費、補貼營運虧損、在維護乘客權益下針對離峰時段彈性調整班距等,而其他時段因應乘客減少的情形,也請交通局與客運業者充分溝通,在合理範圍內短期彈性調整,待疫情過後再恢復。

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 1月28日已公告本市市區公車、免費公車及幸福巴士禁止車上飲食,提醒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務必遵守防疫規範,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疾病等症狀,請勿搭乘大眾運輸;若屬於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亦請勿搭乘大眾運輸。

(自立晚報2021/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