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度家暴通報仍錯失?1歲童遭虐死 社會局:訪視符規定

高雄1歲5個月男童,檢方複驗後證實是「兒虐案件」,母親裁定收押禁見、生父5萬元交保。其實男童外婆,去年底至今年,2度通報社會局,女兒疑似虐待孫子,但社會局訪視後,2次竟都不成案,錯失救援黃金時間!社會局回應,社工訪視頻率,有符合衛福部規定。

圖/TVBS
圖/TVBS

穿著淺色外套的男子,就是高雄1歲受虐男童的生父,從證人改列被告,以5萬元交保,檢方證實,生父看見同居人打小孩而未制止或通報。

記者宋佳娟:「男童身上有新舊傷痕,檢方認定是兒虐案,但是其實社會局,近一年內就有2次通報家暴案件,但2次都未成案,疑似錯過黃金救援時間。」

早在去年12月,男童母親和娘家同住,外婆就發現男童,眼眶被打到瘀青,外婆向警方通報家暴,但社會局訪視釐清是"撞到嬰兒床護欄",認為是照顧疏忽,排除家暴!事隔不到3個月,外婆又聽聞孫子被打,渾身是傷再次報警,但社會局今年3月訪視沒看到傷痕,又沒成案。

高市社會局家防中心主任黃慧琦:「至案主通報兩次,第一次為112年12月通報訪視,確有瘀青,釐清係撞到嬰兒床護欄,為照顧疏忽,第二次為113年3月,通報訪視時未見傷勢。」

社會局都已經知道「通報兩次」,明明是警訊,為何沒及時發現,尤其去年7月,23歲男童媽媽就因經濟弱勢求助過,社會局提供尿布.奶粉等物資,但第一次被通報家暴,夫妻就搬離高雄左營娘家,帶小孩到大社租屋,經濟壓力更大,生父白天工作,媽媽在家顧小孩,外婆二度大義滅親通報家暴,社會局也將他們列為「脆弱家庭」,還是發生悲劇。

高雄市福山里長葉德龍:「鄰居有聽到有類似受虐,或者是吵架任何異樣的狀況,能夠第一時間跟我們做了解。」

社會局提到,從去年中到今年10月底,共訪視17次、電訪12次,第一次通報也到住家確認加裝護墊避免孩子受傷,第二次則是通報人「聽聞」也沒見到孩子有傷,對於社工,傷痕判斷和醫療專業,會再提升敏感度。

《TVBS》提醒您:

◎拒絕家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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