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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歷經3縣長 坤輿掩埋場判"禁試運轉"

苗栗縣 / 林佳瑩 謝憲宗 巫召清 報導

就在坤輿和自救會爆發8人受傷的衝突中,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坤輿掩埋場位於山坡,超過2公頃,需要環評,沒有完成審查前不得試運轉,也不能實施後續開發行為。坤輿爭議長達20年,歷經3任縣長,同為國民黨的前縣長劉政鴻和現任縣長徐耀昌,立場不同,劉政鴻多次站在自救會的立場,嗆聲坤輿,這一次他也被辣椒水攻擊,時代力量立委議員也相繼聲援,表達抗議,還有3位苗栗縣長參選人,國民黨謝福弘、民進黨徐定禎、時代力量宋國鼎,都各自代表不同黨派,到場力挺抗爭。

坤輿衝突現場,場面火爆,就連前苗栗縣長劉政鴻,都被噴辣椒水,坤輿爭議長達20年,2001年坤輿掩埋場申請設置,歷經2任苗栗縣長,包括傅學鵬和劉政鴻,都沒取得許可證,前苗栗縣長劉政鴻VS.掩埋場業者律師(2021.1.13)說:「這邊的人通通給你抓啦。」劉政鴻卸任後,也多次力挺自救會,甚至用肉身阻擋坤輿大車進入,直到現任縣長徐耀昌的任期內,坤輿才動起來。

坤輿在109年12月31日進行「第一次試營運」,但因為進場廢棄物量,沒能達到計畫書內規定的152公噸,110年3月5日遭縣政府終止,坤輿轉向環保署提訴願,訴願成功後,111年6月14日「第二次試營運」,規定在9月11日前,連續兩天的進場廢棄物量,達申請量百分之80,就可以發許可證。這段期間,自救會緊盯,只要坤輿有動靜,大批人力就會前往阻擋,所以坤輿才會在半夜3點多動作。

時代力量立委議員幾乎每一次都到場力挺自救會,到底,坤輿的爭議在哪裡?坤輿提出的申請書,山坡地上的掩埋場面積是1.7958公頃,不過自救會認為,掩埋場外的聯外道路,還有地磅站和坤輿的辦公室,都應該算進申請面積,這樣總面積超過2公頃,就應該要進行環評,因此向法院提出訴訟。

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同自救會提出的總面積算法,認為掩埋場位於山坡,確實超過2公頃應該環評,今(21)日宣判,坤輿設掩埋場未完成審查前,不得試運轉及實施後續開發行為,立委(民)洪申翰說:「苗栗縣警察局所有的盾牌,都只對著手無寸鐵被攻擊的鄉親。」3位苗栗縣長參選人,謝福弘、徐定禎、宋國鼎,各自代表不同黨派,也都到場聲援自救會,如今法院判決,坤輿不能運轉,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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