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基隆警處理糾紛遭婦摸下體 未獲道歉怒告性騷

基隆第一分局某派出所員警遭婦人性騷,報案提告。(翻攝自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臉書)
基隆第一分局某派出所員警遭婦人性騷,報案提告。(翻攝自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臉書)

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某派出所一名李姓員警昨(17日)獲報前往民宅處理糾紛時,遭當事婦人言語性騷,甚至被觸摸私密部位,事後婦人未道歉,李員決定前往婦幼警察隊報案,要對婦人提告性騷擾。

據悉,68歲楊姓婦人與同居人吵架分居,男方想回住處取回個人物品,為了避免發生肢體衝突,報警請員警協助,20歲的李員獲報與同仁到場時,楊婦卻開始對李員言語性騷,甚至進一步伸手碰觸其下體。

李員感到不適,事後也不見楊婦為此向他道歉,當晚即前往婦幼警察隊報案提告,楊婦今日接獲警方通知到案,警詢後被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行為移送法辦。

對此,基隆市警局表示,面對民眾言行挑釁或惡意攻擊,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執法尊嚴,將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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