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臺灣文學獎4/15開始徵件 總獎金370萬

國立台灣文學館主辦的台灣文學獎,總獎金370萬,是臺灣總獎金最高的文學獎,歡迎所有愛好文學創作的讀者投稿。2021年度臺灣文學獎即將於本周四(4/15)啟動!分兩階段,兩類獎項徵件,「創作獎」為4月15日至5月15日徵件,「金典獎」則於6月1日至7月1日徵件。

台灣文學獎獎項分為獎勵出版書籍的「金典獎」及鼓勵母語書寫的「創作獎」兩大項,以向台灣當年度優秀文學作品致敬,激勵各種原生內容之創作,彰顯台灣價值、活化文壇生態。

為了扶助台灣文學創作環境,獎掖各語種族群及各文類文學出版與創作,台灣文學獎自2019年起金典獎徵獎不設限文類,並增設蓓蕾獎。2020年擴大創作類獎項,「劇本創作獎」之外,取消往年小說、散文及新詩文類輪流,改為每年徵選;「臺語文學創作獎」、「客語文學創作獎」及「原住民華語文創作獎」取小說、散文、新詩得獎者各1名。

今年為了鼓勵更多民眾加入寫作行列,台灣文學獎將與大專院校、文學創作營協力,擴大各層面的參與,期許更能實質鼓舞台灣母語書寫單篇創作,以落實國家語言發展多元並存的政策。

報名請於徵件期間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is.gd/kAVKRe),點入「2021台灣文學獎」填寫資料,再印出紙本,併同應附資料於截止期限內掛號寄達「國立台灣文學館公共服務組」始完成報名手續。完整徵獎資訊,詳見國立台灣文學館官網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之「2021台灣文學獎」。
受理報名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4/15~5/15創作獎收件;6/1~7/1金典獎收件




2021台灣文學獎傳單正面(上)與背面(下)。圖/台灣文學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