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0淨零排放 台灣零達標

聯合國第26屆氣候大會(COP26)正在英國舉行,17日蔡總統以錄影方式於民間「台灣日」活動致詞,強調台灣應被納入因應國際氣候危機的行動中,除了加速能源轉型外,更致力成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正將「2050淨零排放」目標納入修法。總統有心,實為無力,因為依循現在的政策,台灣根本沒有2050淨零排放之可能。

台灣能源轉型目標是2025年達成天然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的占比,2成再生能源很難稱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反而是為8成化石燃料之高碳經濟定調。迄今為止,台灣的「淨零排放」情境推估模式不清楚,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所訂每5年一階段的「階段管制目標」,2020年較2005基準年減2%,2025年較基準年減10%。究竟是站在什麼樣的基礎上形成政策?

2025年之後的能源政策更是一片空白,說的多做的少。10年前政府曾成立「碳捕集及封存技術策略聯盟」,至今仍未商轉;用電負成長、電價合理化、加強用電大戶責任等更是政策忌諱,甚至連再生能源20%配套所需的儲能設施都大打4折。

5月最新的《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預估2027年前用電年均成長率2.5%,2025年用電大增350億度。用電持續增加且再生能源比例仍低,要如何淨零?到底台灣有什麼秘密武器可以向國際訴苦並強調「台灣可以幫忙」?

更重要的是,「5+3+2」的能源結構必然受到挑戰,特別是甲烷(天然氣的主要成分)的氣候價值與定位。COP26氣候大會期間,接近全球一半甲烷排放、全球GDP達7成的105個國家簽署《全球甲烷承諾》,承諾2030年甲烷排放量比2020年降低30%,傳達了對第2大溫室氣體甲烷的態度,首當其衝的是關於天然氣發電的碳排計算,及天然氣生產成本變化、政策偏好,甚至是天然氣減產等。

國際能源總署(IEA)「2050淨零:全球能源部門路徑圖」強調,如果要實現2050淨零排放,就必須立即停止對新天然氣的投資,全球2050年化石燃料占比將降低至20%,被再生能源與核能取代;歐盟7月提出之氣候新政(EU Fit for 55)更明確指出天然氣是過渡能源,10年後就要加大課稅,逐步汰除。

如同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所說,「簽署宣言(禁止森林砍伐)是最容易的部分(相較於達成)」。這句話也可以適用2050淨零宣告。如果台灣再不提出強有力的再生能源政策、抑制用電成長、調整高天然氣的能源結構,在天然氣價格倍漲、全球甲烷規範增強的情境下,恐怕5/3/2的能源配比將變成燃煤50%、天然氣30%、再生能源20%,而這將會是台灣人民共同承擔的苦果。(作者謝英士為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鄭佾展為副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