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員警被撞腦死 捐器官救超過10人

新北市警局樹林派出所21歲員警楊庭豪前天(2日)凌晨執勤時,被17歲無照騎士撞飛,送醫急救1天後還是被判定腦死,家屬沈痛簽下器捐同意書。亞東醫院今天表示,下午2點把楊姓員警送進開刀房,將捐出心臟、肺臟等8個器官,受惠超過10人。

亞東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洪芳明說,原本希望挽救楊姓員警的生命,但經過24小時觀察沒有腦幹功能,非常感謝員警父母悲傷之餘,對於員警服務社會的心能夠了解,沈痛決定器官捐贈。

亞東醫院昨天下午5點40分進行第一次腦幹功能測試,晚上10點20分進行第二次腦幹功能測試,確認楊姓員警沒有腦幹功能,而且家屬有捐贈意願,今天上午檢察官和法醫也到場確認,決定下午2點捐除器官。

今天上午,肇事少年和他的母親再度現身亞東醫院,母子倆一路雙手合十,低頭不語。

楊庭豪是家中獨子,生性獨立、孝順且充滿正義感,成為警察一直是他的志願。從警專畢業後,去年分發到新北市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服務,沒想到在趕往支援過程中發生意外,長官和同事都相當難過。